近年来,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垄断国企正式职工号称三大铁饭碗,不仅工资福利待遇高,而且工作稳定,只要不作死,基本上都能安稳工作到退休。但这些铁饭碗中,事业单位因为单位性质复杂、机构改革政策影响等因素,近年来,事业单位的铁饭碗也开始不“铁”了,甚至出现一些事业单位职工被辞退或者“隐性”辞退的现象?如上海某区某正式在编教师,聘用期满后被学校不再聘用最终无奈下岗,这个其实就是典型的“隐性”辞退。
今天,我们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现状,说一说,哪几类事业单位职工或将会辞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个条款也是很多地区用来清理长期“吃空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依据,发出公告,限期15日之内要求上班,否则予以开除。
如湖南某县发出的《关于要求罗隆同志限期回单位上班的公告》,桃江县沾溪镇人民政府职工罗隆同志,你必须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回单位报到上班,否则我镇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桃办〔2012〕67号、桃清办〔2012〕1号等文件规定,对你予以辞退。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年度考核不是很重视,认为只要不想优秀,躺着也是合格,但实际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显然不是,虽然在多数地区,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在某些程度上来说比评优秀更难,但在实践中也还是会有人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一旦年度考核不合格,就很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除了上述年度考核之外,还有就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也是会被直接辞退的。

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职工被辞退其实就比较好理解了,如常见的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严重违法违纪,赌博、嫖娼等,这些都是会被开除的,这里还有一个比较少见的情形,那就是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这个情节严重的,是可以直接开除的。
除了上述,还有严重学术不端,如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这个情形严重的,也是可以直接开除的。如去年华中农业大学的黄某,就是因为学术不端等行为,被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其实就是直接开除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那是不是事业单位职工只要犯罪了就一定被开除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只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酒驾入刑或者交通肇事等轻微犯罪,只要争取到相对不起诉或者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保留事业编制饭碗的。
最后,随着当前体制饭碗饭碗竞争越来越来越激烈,请各位事业单位职工且行且珍惜,千万不要作死打掉得之不易的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