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某地,一场婚礼因为三位主角的同台而引发了全网的关注:新郎吴海军身着西装,立于中间,而且两侧是两位身穿红色喜服的新娘。双方父母在台下,一边鼓掌,一边微笑,与此同时司仪高喊“一拜天地”。这样的场景在现实中上演,居然引发了公众对法律与伦理的热议。
据当事人所述,这场“三人婚姻”,源于一段繁杂的情感纠纷。原打算与现任登记结婚的吴海军,因前妻带着孩子现身,并且苦苦哀求复合,最终三人达成“一同生活”的协议而且签订了书面约定。此行为被质疑为旧社会“妻妾共处一室”的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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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追问细节的时候,现任妻子直接表明,“他承诺每月给我娘家汇3000元”,这揭示了经济因素在协议当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层面,此类行为已触碰红线。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冷传莉指出:“即便各方,自愿地签署了协议,其在法律效力方面,仍不会被认可。”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重婚罪立案数同比上升17%,其中超三成案件源于“开放式关系”的畸形尝试例如云南有一男子,他仿照“三人家庭”这般模式,结果呢终究由于财产层面的纠纷,引发了暴力性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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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层的矛盾,源自于经济方面的困境。贵州某贫困县的妇联统计表明,在当地离婚女性的再婚比例不足15%,而且有63%的女性是因为经济上存在依赖,所以选择了复婚。面对“为何会接受三人行”这样的提问时,前妻轻轻地低下头,一边搓着衣角,一边回答道:“孩子得喝奶粉。”这样的回应,折射出了贫困群体,在生存压力之下所做出的妥协。
社会学教授郑也夫于《代价论》里警示道,物质匮乏这一情况呢,会对情感空间进行挤压,从而迫使道德底线有所降低。类似的现象呀,就像广西的“兄弟共妻”事件其本质其实是在经济困顿之下所做出的无奈之举。在这个事件当中,两位新娘都还未满25岁,她们的“自愿”背后反倒有着贫困所带来的被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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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警惕以“创新”为名的违法行为,这个时候,关注被遮蔽的群体困境。例如深圳某科技公司高管的“契约式婚姻”,虽不符主流价值观,但是未突破法律框架;而贵州这场婚礼,却涉及经济胁迫,与旧社会的典妻交易,毫无二致。真正的婚姻自由,不应是贫困者的单选题。
根据民政部2023年的报告,在全国结婚登记中,对于女方收彩礼金额低于3万元的比例情况而言;贵州以81%的比例处在首位(数据来源:民政部2023年报告)。当记者向男主人公询问“彩礼数额”的时候他做出了这样的回应:“两床新被子,三套银首饰。”实际上这种将经济依赖伪装成“三方自愿”的行为却与婚姻自由相互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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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身处贫困,你会坚守底线呢,还是向现实低头?评论区聊聊:你认为“三人婚姻”应被法律严厉惩处,还是社会需对底层群体更加包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