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6年参军,1981年考上军校,毕业提干后永远失去了心爱的她!

青春无悔醉流年 2025-04-23 10:24:47

【本故事部分情节虚构,请师友们理性阅读,切勿对号入座,感谢阅读,您的支持就是我继续创作的动力!】

小赵这新兵蛋子,一边吼着一边把信往我脸上塞,差点儿给我眼睛来一下子。我当时正躺床上休息呢,他这一嗓子直接给我吼醒了,我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我猛地抢过那封信,瞅见上面是我超熟的笔迹,心里一下子就暖洋洋的。

这已经是我当兵后,收到的林小雨寄来的第十七封信。打从1976年我告别家乡,穿上军装那天起,咱俩的情感就靠这些薄薄的信纸一直连着。

那年,我正好十八岁,刚结束了高中生涯。那时候,去当兵是很多年轻人的心头好。我爸收到要当兵的消息那天,他笑得挺开心,还拿出了他平时舍不得喝的二锅头,倒了两小杯,一杯递给我,一杯他自己仰头就干了,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说:

走的那天,林小雨悄悄跑到村子口边等我。她比我小一岁,在我们隔壁村的高中念书,咱俩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她眼睛红红的,递给我一个小布袋子,里头是她亲手绣的手帕,手帕上有一排细小的字:“……”。

老李从床铺上边探出头,一脸乐呵地看着我。这家伙跟我是同乡,年龄上长了我两岁,在部队里没少给我帮忙。

“我把信偷偷藏在枕头下面,然后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说。”

在部队的日子,有苦有乐。刚入伍那会儿,最不适应的就是清晨五点就响起的起床号。那哨声大得吓人,一听到就得赶紧忙活起来,三分钟内得把衣服穿好,被子叠整齐,然后排队站好。最难捱的是冬天,北方的冷风跟刀割似的,吹在脸上生疼,手脚冻得跟冰棍一样。

食堂的饭菜味道其实挺不错的。一日三餐,虽然花样不多,但能吃饱。我特别期待的是周日那顿红烧肉,那香气隔老远就能飘过来,让我们这群人馋得直流口水,每次都提前半小时就在食堂外头排好队等着。

小赵又在门口喊我呢。这小子是今年刚入伍的新兵蛋子,来自浙江,嘴巴跟抹了蜜似的,特爱跟着我,老在我身后晃悠。

我把林小雨写的信轻轻塞进了钱包的一个小隔层里,之后整理了下衣服上的折痕,迈开大步走出了宿舍。身为班长,我得给那些新来的士兵树个榜样。

下午的练习是爬行前进。七月份,太阳火辣辣地照在操场上,地面热得能烤熟鸡蛋。我们得趴在地上,慢慢往前蹭。汗水把衣服全湿透了,跟泥土混在一起,弄得脸上和身上都像泥塑的一样。

“老李趴我边上,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我嘿嘿笑着说,逗趣地骂了一句。

晚上回到宿舍,我洗完澡往床上一坐,把林小雨寄来的信给拆了。信里头,她说自己考上了师范,以后打算回老家当乡村老师。还提到村里的桃树开花了,小路都被粉白的花瓣给铺满了,那感觉就像咱俩小时候一块儿上学那会儿似的。

看着看着,我的脑子又转到老家去了。那条曲里拐弯的小路,两边栽满了高高的杨树,风轻轻刮过,叶子就哗哗地响。林小雨老是走在前头,俩小辫子晃来晃去的,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悄悄地瞅着她的后影儿。

小赵一开口,我就从思绪中回过神来。

在连长那间办公室里,李连长正忙着看一堆文件。我一进门,他就抬眼瞅了我一眼,然后摆摆手让我找个地儿坐。

我直接呆住了。题干这事儿,岂不是说我有机会当上军官,享受更好的福利,职业道路也更宽广?不过话说回来,这也表明我得在部队里多待好些年。

“我讲话有点儿不顺畅,吞吞吐吐的。”

李连长用力锤了下桌面,说道:

回到寝室后,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老李看到我这样,就从上铺把脑袋伸了下来。

我跟他讲了那件事情。老李听完之后,愣了一下,没说话。

原文的核心意思假设为:“昨天,我和朋友们去了趟郊外野餐。那个地方风景特别美,有山有水,还有大片的花海。我们带了好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聊天,玩得特别开心。下午,我们还一起进行了户外拓展活动,挑战了一些有趣的项目。虽然有点累,但大家都觉得特别值得,因为那天我们收获了满满的快乐和友情。”昨天,我和几个好友跑到郊外找了个地方搞了个野餐。那地方简直美翻了,有连绵起伏的山,清澈见底的河,还有一片片绚烂的花田。我们背了好多吃的喝的,一边啃着美食,一边东拉西扯地聊着天,那叫一个痛快。到了下午,我们还组织了些户外活动,试了好几个刺激的项目。虽然结束后大家都有点疲惫,但都觉得这趟玩得超值,因为那一天,我们的快乐和友情都满满当当的。

我应了一声,表示同意。

原文大意假设为:“昨天,我去了趟市中心,逛了好几家店。在一家时尚服饰店里,我看中了一件非常漂亮的连衣裙,试穿后更是觉得十分合适,于是我决定买下来。接着,我又去了一家书店,翻阅了不少书籍,最终选了一本关于心理学的畅销书。回家的路上,我还顺便去了趟超市,买了一些日常所需的食材。虽然逛了一天很累,但收获满满,感觉非常值得。”

我翻出钱包,瞅见夹层里夹着林小雨的照片。照片上的她笑得特别开心,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那晚,我动笔给林小雨写了封长信,里面聊到了军校考试的事儿,还问她能不能再多等我阵子。信一封好,我就往床上一躺,耳边是窗外虫子吱吱呀呀的叫声,心里头想着老家的夏夜,还有林小雨在那昏黄油灯下看我信的模样。

一周后,我拿到了林小雨给我回的信。她在信里头写道:

读完信后,我眼眶有点湿。我琢磨着,要去考军校了。

1981年,我终于考上了心心念念的军校。那是在一个天气晴朗的秋天,我拎起背包,要离开已经生活了五年的部队了。老李、小赵还有其他的战友们,全都来给我送行。

老李一把搭在我的肩头,跟我说道。他拎着个用油纸裹着的东西,打开一看,是他老家特有的腊肉,说是给我路上解馋用的。

小赵眼眶红红的,硬是把一盒他平时都舍不得享用的奶糖塞给了我。

军校的日子比部队里头紧张多了,也忙活得很。一天到晚,不光得上课,还得啃书、搞训练,忙得团团转。六点就得爬起来,一直折腾到晚上十一点才熄灯,中间几乎没空歇口气。宿舍里头,六个人挤得满满当当,晚上有人呼噜震天响,有人叽里呱啦说梦话,睡得那叫一个不踏实,比在部队时差远了。

我忙得要命,基本抽不出空来写信,只能隔三差五给林小雨发点简短的信息。但她还是像往常一样,每个月都会雷打不动地给我写长信,里面细细地说着家乡的新面貌和她教书的那些事儿。

军校的三年时光,嗖的一下就过去了。到了毕业那天,我换上了全新的军官服,胸前佩戴着耀眼的肩章。班主任找我聊了几句,说上头安排我去一个偏远地方的部队工作。

“班主任很认真地对我们讲了一番心里话。”

我心里暗暗发笑,却也带着苦涩。偏远地方代表着啥,我心里跟明镜似的。就是说,和林小雨的距离又要拉长了,能见面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这五年来,我都没踏进家门一步,和林小雨也就靠写信维系着感情。

出发前,我动手给林小雨写了封挺长的信,里面把事儿都讲明白了,还问她心里头到底愿不愿意继续等我。这回啊,我左等右等,等了老半天,结果她的回信愣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我被派到了一个远在西北的小县城,位置挺偏。这儿夏天热得要命,冬天又冷得刺骨,最让人头疼的是沙尘暴,一来就能持续好些天。我住的是用土坯砌的房子,冬天里面冷得跟冰库一样,晚上就算盖上三层被子,还是冻得直打颤。

我到新部队呆了一个月,才收到连队递过来的一封信。这信是林小雨她爸写的,他告诉我,林小雨已经点头答应了村里头一个挺靠谱的小伙子的求婚,打算明年就成婚了。

我拿着那封信,愣在那儿坐了一宿。第二天一早,我简单洗了把脸,穿上笔直的军装,接着当我的军官。那一宿过去,我感觉自己突然间成熟了不少。

那时候我刚满24岁,林小雨,那个我深爱着的人,永远地离开了我。

我全身心扑在了工作上。白天忙着带新兵训练,晚上则钻研军事知识,几乎压榨掉了所有休息时间。战友们都说,我跟以前不一样了,玩笑话少了,整天一脸严肃。其实我心里清楚,我这是在靠这种方式让自己不去多想。

老王司务长新来不久,他给我端过来一杯热腾腾的茶。

我拿了茶,但没喝,就光拿在手里暖和暖和。那天是个超冷的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气温都降到零下二十多度了,我们正在外面搞野外训练呢。

老王唉声叹气了一下。

我摆摆手说:“

在部队里,我一晃眼就度过了十多年的时光。从刚开始当排长,慢慢升到了连长,后来又成了营长,这一路都是自己在努力爬坡。不过呢,每次升了职,心里总觉得有点空落落的。说不定就是因为少了个人跟我一起乐呵乐呵吧。

好多年以后的一个夏天,我回家乡休假了。村子大变样,以前的泥巴路铺上了水泥,茅草屋也都换成了坚固的砖瓦房。我走到村口那棵老槐树底下站着,脚底下像抹了油,走着走着就到了林小雨家门口。

在院子里头,有个大概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正在那儿玩得欢呢。他一瞅见我,眼睛就盯上了我的军装,满脸都是好奇。

原文:“在2023年的春天,李明决定开始他的新生活。他辞去了稳定的工作,离开了熟悉的城市,前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追求自己的梦想。虽然家人和朋友都劝他三思而后行,但李明心意已决。他认为,只有勇敢地迈出这一步,才能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满足。在新的环境中,李明遇到了许多挑战和困难,但他从未放弃。他不断地学习,努力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李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感到无比的自豪和满足。”“2023年春,李明做了个大胆决定,他要追寻梦想,开始新生活。他告别了稳定的工作,离开了住惯的城市,跑到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地方去追梦。家人朋友都劝他别太冲动,但李明心意非常坚定。他觉得,只有勇敢踏出这一步,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到了新地方,李明碰到了好多难题和挑战,但他从没想过退缩。他一直在学习,努力适应新生活。奋斗了一段时间后,李明终于梦想成真,他特别自豪和开心。”

“小家伙用稚嫩的声音说道。”

我咧了咧嘴,没吭声,扭头就走。迈出去几步后,我又停下来,转过身对那男孩讲:“

走出村子那会儿,我拐上了那条和林小雨一块儿走过的上学路。路边儿的桃树还是老样子,不过比印象里要粗要高多了。我走到树底下,从兜里摸出一块儿早都变黄的手帕,这是林小雨以前送给我的,手帕上绣着“友谊长存”四个字。

我把一块方巾搭在树杈上,任它随风轻轻摇摆,接着,我迈开步伐,径直朝远处走去,没回头看一眼。

小李战友的喊声让我从思绪中回过神来。这会儿,咱俩正坐在食堂里吃午饭,瞧瞧我碗里的饭菜,都已经凉了。

我咧嘴一笑,边吃边继续挑着碗里的饭菜。

人生路上,岔路口多的是,每个转弯都可能导向全新的风景。我呢,一脚踏进了军营的大门,挑起了肩上的责任,拥抱了那份使命感。可这样一来,和爱情的缘分就断了线。但讲真,我一点也不觉得遗憾,毕竟,这就是我的活法,我的路。

现在,我已经是个退伍的老兵了,头发都白了不少。不过每次一想到过去那段年轻时光,还有那个在桃花开的时候盼着我回家的姑娘,我心里头还是会不平静。

那段日子,充满了青春的气息,还有爱情的甜蜜,是我这辈子最闪亮的记忆。我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在军营里,结交了许多并肩作战的兄弟,也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但遗憾的是,我失去了挚爱的林小雨,再也找不回来了。

每次瞅见街上小年轻手拉手走过,我就琢磨,假如当年我没去当兵,没去考那军校,也没想着往上爬当干部,我和林小雨,是不是能走出另外一条路,有个不同的结果呢?

不过,人生这东西,不讲如果,只谈后来。我的当兵日子已经结束,彻底成了过去式,而她呢,也早就迈开了新生活的步伐,开始了崭新的一章。

朋友们,你们觉得这个故事里最让人心里有感触的是哪一部分呢?

#百家说史品书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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