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刚开始,部分退休人员就收到了好消息,他们的养老金账户里多了一笔钱,有网友甚至一次性到账17042.57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

根据这位网友提供的图片,我们可以看到他一共收到两笔钱,一笔是职业年金,金额为446.71元;还有一笔的备注是“年金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返还支付”,金额是17042.57元。
职业年金大家都懂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国家强制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职工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从2014年10月正式开始的,改革以前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少部分地区作为改革的试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2014年之前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了。
比如上海市的网友反映,他们早在1993年就开始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五险了;河北省的一位网友则提到,他们从2006年7月1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各省的缴费政策不一样,缴费的标准也不同。
山东省则有相关文件明确,机关(含参公)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返还的时间范围是1994年12月至财政代缴月份之前(市直为2005年6月,其他各区县根据文件印发和执行时间确定);非财政代缴的差额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返还的时间范围是1994年12月至2014年9月。


而随着国家在2015年1月3日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正式启动,全国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纳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需要按月缴纳养老保险。
对于改革以前之前就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他们已经交的那些钱该怎么办呢?人社部和财政部在2015年又下发了一个《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
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不过,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因此不少地区并没有及时在退休人员办理退休的时候,将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比如上海某大学直到2016年才开始返还个人缴费本息,并且分为三个时间段,3月份将1998年1月~2014年9月期间退休人员的缴费进行返还;8月份将1993年1月~1997年12月期间退休人员的缴费进行返还;而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则另行确定操作办法。
而山东省德州市某学院,直到2020年9月前才将改革前缴纳了个人养老账户人员的余额返还到位。
而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逐步到位,目前不少地区的已经实现了退休后次月就可以领取到一次性返还的个人缴费本息,当然也还有一些地区的返还时间会略微延迟一些。

综上所述,2025年新春伊始,部分新办理退休的人员发现自己的养老金账户上多了一笔钱,这是他们在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在退休时需要一次性返还本息,金额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当初缴费时间的长短和缴费基数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