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古人为什么都不吃猫肉?李时珍早已在《本草纲目》中给出答案
引言:
世人皆知李时珍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医学家,他编撰的《本草纲目》被誉为"东方医药巨典"。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这部旷世奇作中,李时珍曾专门记载了一段关于猫肉的独特见解。在古代,几乎所有的动物都被中国人尝试过作为食材,可唯独猫肉,却始终未能登上古人的餐桌。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玄机?为何连"以天下万物为食材"的古代食家们,也对猫肉敬而远之?李时珍在书中写下的这段记载,又道出了什么样的秘密?
一、《本草纲目》中的特殊记载

世人皆知李时珍历时二十七载编撰《本草纲目》,却不知他在记载猫肉一事时,竟有一段不寻常的经历。那是在万历七年的春天,李时珍正在徽州考察民间药用,遇到了一位姓徐的老医者。这位老医者向他讲述了一个关于猫肉的奇闻。
当时徽州府有一户殷实人家,家中老太爷突染重病,请遍城中名医却无人能解。一日,来了个异乡郎中,细细把脉后说道:"此乃食猫所致,非寻常药物可治。"此言一出,全家皆惊,因这位老太爷平生最厌猫肉,从未尝过。
经过追查,才知是家中厨子将猫肉混在羊肉中烹煮,老太爷误食三日,才致疾病缠身。李时珍听闻此事,深感猫肉之特异,便开始详细记录猫肉的性状。

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写道:"猫肉气寒性燥,入肝经,食之令人目暗神昏。"此话与前朝陶弘景《名医别录》中所载大不相同。陶弘景曾言猫肉"无甚害处",可见两位医家对猫肉的认知迥异。
更有意思的是,李时珍还在书中记载了一个验证猫肉特性的实验。他让人将猫肉、狗肉、羊肉分别煮熟,放置三日。结果发现猫肉最先变质,且发出异样的腥臭。这一发现让李时珍确信猫肉确实不宜食用。
在徽州期间,李时珍还走访了当地的屠户。一位姓王的老屠户告诉他,自己干这行四十余载,从未见过有人专门买卖猫肉。问其缘由,老屠户说:"非但猫肉难以保存,就连刀具碰过猫肉,都要特意清洗,否则切其他肉类时会染上怪味。"

李时珍将这些见闻都详细记录在《本草纲目》中,并特别标注:"然狸肉可食,猫肉不堪,故古今罕有用之者。"他还特意将猫肉与狸肉作了对比,发现虽然二者外形相似,但其性质大不相同。
在书中,李时珍还引用了宋代《太平御览》中的一段记载,说明早在宋代,民间就有"猫遭屠戮则为厉"的说法,意指猫若被宰杀,其魂魄会作祟。这或许也是古人不愿食用猫肉的原因之一。
二、猫肉难登大雅之堂的历史渊源

在先秦时期,关于猫的记载并不多见。《尔雅》中提到"猫,释兽",《说文解字》载"猫,捕鼠善睡兽也"。这些最早的文字记载中,猫仅被视为一种捕鼠的家养动物,在饮食文化中并无特别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诗经》、《礼记》等典籍的出现,记载了大量古人的饮食习俗。其中提到牛、羊、豕(猪)、鸡、鱼等众多食材,却从未见到与猫肉相关的记载。这一现象颇为特殊,因为在当时,野味是贵族餐桌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了秦汉时期,张骞通西域,带回了大量异域美食。《汉书·食货志》中详细记载了当时的饮食习俗,提到各种珍禽异兽,但依旧不见猫肉的踪影。相反,随着佛教东传,猫在中国的地位逐渐发生变化。

唐代是一个极其重视饮食文化的朝代。《食经》载有各种野味烹饪方法,《齐民要术》中也详细记载了多种肉类的腌制方法。然而,即便是在这样一个"无所不食"的时代,猫肉仍然未能跻身食材之列。相反,在唐代诗人的笔下,猫往往被描绘成家中珍贵的宠物。白居易的《咏老夫养小猫》就生动记录了这一点。
宋代文人更是将猫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开封府的达官贵人们竟以饲养名贵猫种为风尚。当时,一只波斯猫的价格可抵得上普通人家半年的收入。在这样的背景下,猫肉更是被视为禁忌。
明清时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猫在社会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明代《齐东野语》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苏州城内有个富商,家中十几只猫都是用瓷碗盛饭食用,待遇竟与人无异。这个故事从侧面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猫的态度。

清代的《燕京岁时记》中提到,北京城内的茶馆、酒肆,都会专门养些猫来招徕顾客。这些猫不仅要捉老鼠,更要会讨客人欢心。一些手艺精湛的厨子,宁可丢掉工作,也不愿意在案板上处理猫肉。
值得注意的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猫的功能性地位逐渐让位于情感价值。从最初的捕鼠工具,到后来的风雅玩物,再到明清时期的家庭伴侣,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这种地位的变迁,直接导致了猫肉始终无法成为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中的一部分。
三、古代医家对猫肉的独特见解

自汉代以来,历代医家对猫肉的认识都有详细记载。东汉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曾提到:"诸肉皆可入药,唯猫肉性寒,不可轻用。"这是最早关于猫肉药性的专业记载。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陶弘景在《神农本草经集注》中记载了一个特殊案例。建康城内有位富商,因误食猫肉后连续三日目眩头晕,寻医求治。当时的名医皇甫谧为其诊治后,特意在医案中记录:"猫性通灵,其肉不可与常畜同论。"

隋唐时期,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详细记载了猫肉的特性。他在江南考察民间医术时,遇到一位老中医,这位老中医告诉他一个验证猫肉特性的方法:将猫肉、狗肉分别放入铜器中煮熟,静置一夜,猫肉所在的铜器会出现异样的绿色,而狗肉的铜器则无异常。这个实验让孙思邈对猫肉的特殊性有了新的认识。
宋代著名医家寇宗奭在《本草衍义》中记载了一个发生在开封的医案。一户殷实人家的小儿久患疳疾,请遍城中名医却无法治愈。后来来了个游方郎中,发现这家人将猫养在厨房,而猫经常在案板上行走。郎中认为这是病因所在,要求将猫逐出厨房,并彻底清洗所有厨具。此后,小儿的病症逐渐痊愈。
元代李杲在《兰室秘藏》中专门讨论了猫肉的药性。他发现猫肉虽然性寒,但并非全无可取之处。他在书中记载:"猫胆可明目,猫血可止血,唯其肉不堪入药。"这个结论对后世医家影响深远。
明代陈嘉谟在《本草蒙筌》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让人将猫肉、狗肉、羊肉分别制成药丸,喂给患病的鸡鸭。结果发现,食用猫肉药丸的禽类,不仅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出现了新的症状。这个实验进一步证实了猫肉的特殊性。
《本草纲目》问世后,李时珍的观点得到了众多医家的认可。清代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中补充道:"猫之性灵,其肉必异。古人不食,诚有深意。"他还记载了一个发生在江南的案例:一位渔夫将病死的猫煮食,结果全家患病,请医诊治才知是猫肉所致。
清代医家汪昂在《本草备要》中进一步总结了历代医家对猫肉的认识。他指出,虽然猫的某些部位可以入药,但其肉却不宜食用。他在书中记载:"凡猫之脏器,皆可为药,唯其肉不可食,此乃千古定论。"这个结论得到了当时大多数医家的认同。
四、民间对猫肉的禁忌与传说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猫肉的禁忌与传说数不胜数。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记载了一个发生在苏州的故事。一户经营酒楼的商人,因贪图利益将猫肉混入羊肉中售卖。不久后,这家酒楼的客人纷纷出现头晕目眩的症状。更为奇异的是,酒楼的厨房每到夜晚就传出猫叫声,即便将所有的猫都赶走也无济于事。最终,这家酒楼因客人投诉不断而倒闭。
宋代洪迈在《夷坚志》中记录了一个关于猫肉的怪异传说。杭州城内有一户屠户,专门收购街坊邻里的死猫,将猫肉制成腊肉出售。一日,这户人家突然遭遇怪事,家中的碗碟无故摔碎,夜里总有猫啼之声。请来道士做法事,道士称此乃杀猫之报。这户人家从此不再贩卖猫肉,怪事也随之消失。
明朝田艺蘅的《留青日札》中记载了一个关于猫肉的民间传说。江南一带流传,若有人食用猫肉,其后代必定会有眼疾。这个说法在当地广为流传,以至于当地人见到猫肉就会退避三舍。书中还提到,有些地方的产妇会特意在房中养猫,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孩子日后患上眼疾。
清代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述了一个发生在扬州的奇事。一位商人在街边小摊买了一碗羊肉汤,食用后突然口鼻流血。经过查访才知,那摊贩将猫肉混在羊肉中售卖。更为蹊跷的是,这位商人之后每次路过猫,都会出现呕吐症状。这个故事在当地传为奇谈。
清代兰陵笑笑生在《金瓶梅》中也提到了一个关于猫肉的民间禁忌。书中记载,某些地方的人们认为,厨房中若有猫的器具,烹饪出的食物会带有不祥之气。因此,许多饭馆都会在门口挂上"本店不用猫器"的牌子,以示清白。
明代李诩在《戒庵老人漫笔》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苏州一带的商人认为,店铺中若有白猫镇守,生意必定兴隆。因此,当地的商户争相豢养白猫,甚至出现专门买卖白猫的市场。这种风俗一直延续到清代,以至于当地形成了"宁可打碎千金镜,不可伤害店中猫"的说法。
在民间,还流传着许多关于猫的禁忌。如《清嘉录》中记载,浙江一带的人们认为,若在厨房中见到猫的影子,当日烹饪的食物就不能食用。还有些地方流传,若不慎食用猫肉,需要在月圆之夜喝下雄黄酒才能解除不适。这些说法虽然缺乏科学依据,但在民间影响深远。
五、历朝历代官府对猫肉的管控措施
唐代开元年间,长安城内曾发生一起因猫肉引发的群体事件。据《朝野佥载》记载,有小贩在市场上以羊肉之名售卖猫肉,被巡城御史发现后严惩不贷。随后,长安府下令各坊市严查以次充好之事,特别提到禁止以猫肉冒充他肉出售,违者重罚。
宋代临安城的市场管理尤为严格。《梦粱录》中记载,南宋时期市场督察司专门设立"验肉官",负责检查市场上售卖的肉类。这些官员不仅要辨别肉品种类,还要确保不出现以猫肉充当他肉的情况。每逢年节,验肉官还要加强巡查力度,以防不法商贩趁机牟利。
元代统治者虽然对饮食较为包容,但对猫肉的管控却未曾放松。《元典章》中明确规定,市场上售卖的肉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注明肉的种类。若发现有人售卖猫肉而不明言,将处以重罚。这一规定在整个元朝一直得到严格执行。
明朝万历年间,南京发生了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据《南都记闻》记载,有黑心商贩将猫肉制成腊肉,冒充驴肉在市面上销售。此事被揭发后,引起朝廷高度重视。兵部尚书李伟上书建议在各地设立专职市场稽查员,专门负责肉品检验工作。这一建议得到朝廷采纳。
清代康熙年间,直隶总督李卫在一份奏折中提到,河北一带出现了专门盗猫制售腊肉的团伙。这些不法分子将偷来的猫宰杀后,制成腊肉销往各地。李卫建议在各州县设立专门的市场巡查制度,并要求各地衙门严查此类案件。康熙帝对此做出批示,命令各地严加防范。
乾隆时期,江南地区的市场管理更为严格。《吴门纪事》记载,苏州府衙门专门制定了《市肆管理章程》,其中特别强调禁止售卖猫肉。违者不仅要受到重罚,还要在市场门口示众三日。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使得当地很少出现猫肉交易的情况。
到了道光年间,北京城的市场管理也形成了完整的体系。《京师市肆则例》规定,所有肉铺必须在店门口明确标示所售肉类种类,并接受市场督察员的定期检查。对于售卖猫肉的行为,处罚更为严厉,不仅要罚款,还要关闭店铺。
同治年间,上海道台衙门针对租界内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专门颁布了《肉铺管理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各肉铺不得售卖猫肉,违者除处以重罚外,还要将其列入黑名单,永禁经商。这一规定的出台,显示了官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