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席某某的,请回答三个问题
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结束后,舆论沸腾,网上一堆人在那里带节奏,说这个案子让中国婚姻跌入低谷,让中国法律倒退三十年,是西方法律对咱们的渗透,是女性法官对男人的打压,是女方敲诈勒索不成的诬陷。
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他们就是支持男方,无差别攻击。
我来反问你们三个问题。

第一,如果你是女方家长,你怎么办?
你的女儿守身如玉二十几年,在这个时代本就极为难得,她多次重申不接受婚前性行为,必须在拿证之后才可以。就在订婚第二天后,你的准女婿跟你的女儿强行发生了关系,你女儿要跑,被他拖拽回去,还被他收掉手机,不让联系。你的女儿嚎啕大哭,要死要活的。
作为过来人,这个时候你怎么做?

第二,如果你是女的,你被真正的强奸了,却没有视频精液,你怎么办?
你们说没有监控没有精液,就不能仅凭女方的口供认定为强奸,那么问题来了,有一个真正的强奸犯,他用刀暴力恐吓,强奸了一个已婚妇女,也就是你自己。因为是被恐吓的,衣服还是你自己脱的,然后强行发生关系,事后逼迫你拿水冲洗下体,消除一切痕迹。
然后你报警,说被强奸,男的被抓到了,他也承认了事实。这个时候,法院说没有精液,没有视频,不能证明你们两个发生过关系,你怎么办?
如果这种理论成为唯一标准,所有的强奸犯都这么干,是不是从此就判不了强奸罪了?

第三,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办?
女方报警说强奸,证据包括女方口供,男方口供,床上精斑,女方身上淤青,电梯监控,电话录音,记录仪录音,报警电话录音,警察询问录音等等,可以说是除了直播画面,其余的完全完整。
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判这个男的无罪释放?
最后说一句,很多喷子没脑子,被男方带了节奏,说一审有问题,说二审包庇一审,把中国司法系统描述为系统性黑幕,简直令人发指。
事实上,一审的时候,舆论就极为关注,当时就是审理完了之后,延期三个月宣判,可以说是极其谨慎细致,已经做到了极致。

国家应该规定,凡是女方要求房产加名字的一律按敲诈勒索罪判,没出钱凭什么加你名字,无法无天了,谁来保护男方合法权益!
全属臆测,在秀什么逗!?
女方的性同意如果基于金钱和房产的基础上这和卖淫有啥区别
如果你是男方父母,不同意房产加名字就告强奸,你怎么办!这几天洗地的文章真多,有句话叫做老百姓心中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