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一位名叫黄跃的民警在经过长达1019天的昏迷后,他的家属决定火化他的遗体并进行安葬。然而,令人不解的是,黄跃的因公牺牲并未被认定,这让他的遗孀林敏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丈夫没有得到应有的荣誉。
黄跃是一位立过三等功的前缉毒警察,他在警队中表现出色,多次为社会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黄跃的事业生涯却在2020年11月戛然而止。当天,黄跃在派出所外倒下,随后进入了长达1019天的昏迷状态。
黄跃的家属林敏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等待,期间他们曾多次向公安局申请将黄跃认定为因公牺牲,但均未获通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王庆林解释称,黄跃的情况并未满足因公牺牲的认定条件,因为他的死亡并非突发猝然,而是经过漫长的抢救无效后离世。
黄跃的遗孀林敏对于这个结果感到难以接受和理解。在她看来,黄跃的事迹和献身精神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荣誉。她指出,过去也有类似情况的民警被认定为因公牺牲,而黄跃的情况与他们并无太大区别。
黄跃的家人和同事们都对他的事迹赞不绝口。他是一名勇敢、无私、敬业的警察,多次参与缉毒行动,为社会治安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曾立过三等功,是一位备受尊敬的警察。然而,正是这样一位优秀的警察,在因公牺牲的认定上遇到了困难。
黄跃的遭遇引发了公众对于因公牺牲认定标准的讨论。有人认为,黄跃的情况应该被纳入因公牺牲范畴,毕竟他是在执行公务期间倒下的。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按照相关规定,黄跃的情况并不符合因公牺牲的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因公牺牲。
无论如何,黄跃的家属林敏最终决定接受现实,并将黄跃的遗体火化和安葬。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也是对黄跃的最后一份敬意。林敏表示,尽管黄跃没有得到因公牺牲的认定,但他在警队中的贡献和牺牲精神将永远被铭记。
结论:
黄跃是一位立过三等功的前缉毒警察,他在警队中表现出色,然而,他因公牺牲的认定条件未满足,最终家属决定火化并表示已接受现实。黄跃的事迹和献身精神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缉毒警察工作很危险,期望能给予家属优厚待遇,否则以后谁来做这项工作?
给孩子说,别干这行。危险。一路走好。缉毒警
这就是在普通上班过程中发病死亡,又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死亡,凭什么认定为烈士?如果这也认定也牺牲,哪是不是所有警察或工职人员工作中发病死亡都叫牺牲?都要评烈士?
工伤死亡,必须是在48小时内
垃圾规定完全就是扯淡
各位看官看了还会不会为了国家而战[抠鼻]
病亡的话很难认定,如果是因公意外身亡认定应该没有问题。
最好规定昏迷一天还是十天就不算工伤了。
简直是令人发指,完全无视原因,只看结果如何
无规矩不成方圆,按规则来,没毛病!
按照规定确实不能,跟工伤类似 !有人的话给你办下
这个是政策上的bug超过30天不能认定因公死亡,
沉默
符合规定。
看,3年的来了,认不认?认了,下次来个10年的,认不认?
因为按照规定,超过48小时就不算了。问题在于现代医学用技术手段强行维持生命指标48小时以上不是太难的事。而且从心理上,家属当时并不会考虑那么多,总是抱着哪怕一丝丝希望,要求医生尽力抢救。过后就是和社保部门扯皮。
意思就是不能抢救,得了病就死才能算
虽然合规定,但不合情理!
因公负伤成了植物人~~~也就一回事了呗[吃瓜][吃瓜][吃瓜]
我相信国家
和鉴定工伤一个尿性
有情有义会被看见
支持,不符合就是不行。
我认识一个小老弟,公安一等功!啥都不是,最底层干最累的活!
规矩太多
流血流汗又流泪
不定因公牺牲,给定殉职也行啊。
他作为领导早已入移民日本,你的死他最高兴,特别是警察或军人死了他可能立大功
职工在单位不幸,都评烈士吗
[捂脸哭]这特么是积劳成疾。今年我们县里两个警察去世了,都是因为工作长期熬夜压力大
责任认定:家属执意要抢救,拖延死亡时间,导致该警察荣誉受损,负全部责任
教条主义
只要不是立即死亡就不算了吗?他们为了谁?
这是最多算工伤,怎么能算牺牲
建议只有军人能评烈士
因病
这家真是碰瓷的,明明是自身疾病引起来的死亡,竟然想申请因公牺牲,那每年几千万人都可以申请因公牺牲了,哪个人没做过贡献,就因为死了就想讹钱,不把这碰瓷讹钱的人抓起来就算好的了
唉
和工伤认定一个标准
你有什么办法?做这行自己门清就行,能捞就捞呗
上战场的,先立个遗嘱,负伤后別抢救了
[得瑟][得瑟]无话可说
那么久才死不予认定,医疗费用还需要自付的!
周淑怡你男朋友是凶手
劳动法规定,工作期间挂了的必须是48小时内才算,你就49小时死的都不给你算!
一路走好
嗨,我把织金县看成了秋蛋县……
我国缉毒警察最大的敌人不是毒品卖家,是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