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马树山案件得到了最高检和河北省高检的纠偏,不然真的是制造了一起错案和冤案,破坏了法治原则。
去年12月,马树山因通过邮寄信件给河北省、唐山市及迁西县党政领导干部,反映、举报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人用人、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23年12月8日被抓,同年12月20日被宣布逮捕,12月28日被公安局移送迁西县检察院起诉,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以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5日,马树山被检察院撤诉,理由是“不存在犯罪事实”。
此前,律师提出马树山取保的申请,迁西县检察院以“具有社会危害性”为由拒绝了申请。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期河北省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起诉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检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最高检表示: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迁西县检察机关可能会认为自己很“冤枉”,但是面对权力,他们没有坚守法律素养和专业精神,积极献媚,被追责也没什么好冤枉的。同时公安机关也难逃干系,他们存在同样的问题。
办案人员一定要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否则背锅的一定是你,处理你也是理所当然。
估计现在办案人员也是瑟瑟发抖,后悔不已啊!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很多官员,网络高度发达,现在的社会不是原来的社会,处理问题和矛盾,如果不能与时俱进,还是用原来的老手段和老方法去打压群众的意见,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让自己阴沟里翻船。
马树山案件在网络上为什么会形成汹涌的舆情,关键还是有它的特殊性。
一是马树山是“迁西老好人”,他乐善好施,疾恶如仇,在他身上有众多荣誉光环,他的案件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和同情。
二是马树山告的是当地县委主要领导,民告官自古以来就是民间热议的焦点,不去解决问题,而是将提出问题的人抓获,大家首先联想到是权力的打击报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是在此案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办案速度如此之快,自然引起很多人的非议。同时对于马树山到底是诬告陷害县委书记,还是行使一个公民正当的控告或检举权利,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不难分辨。
当然,评价李贵富是否有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上级部门认定核查为准,不能仅凭有人告官就武断地判断,带有主观色彩,先入为主,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既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为了平息舆论争议,估计下一步很快,官方会免去李贵富的迁西县县委书记职务。不过这对于他而言,基本不受影响。因为他有一个更高的职务,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县委书记是他兼任的一个职务。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依法行政是对每一个官员的基本要求,任何权力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以权压法再也不是正确的道路,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