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27日晚8时许,参加完班干部会议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的17岁土家族女学生小菊,正兴高采烈地从学校返家,当她行至县城的百货大楼前十字街口时,突然听到有人喊她。
小菊惊骇地循声望去,只见几个烂儿模样的家伙在街口对面的角落里,用让人发怵的淫光贪婪地虎视着自己。小菊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为避开这伙烂儿的纠缠,她加快了步伐,径直朝县城南门桥方向的家里跑去。

调戏小菊的这伙烂儿共有四个人,他们是:陈明顺(17岁)、李坤(18岁)、刘卫江(18岁)、彭杰(17岁)。其中:陈明顺的脚有些跛,是小菊唯一认识的人。陈明顺曾和小菊同校,比小菊高一届。由于小菊长得眉清目秀,漂亮出众,陈明顺在校读书时就暗自对小菊动了非分之心。今夜相遇,陈明顺立即有了坏主意,他鼓动站在身旁的同伙李坤,一再死皮赖脸地怪叫小菊的名字。
李坤、刘卫江、彭杰三人见小菊想摆脱他们,立马乘上一辆“漫漫游”抢在小菊之前赶到了县城的南门桥,在小菊回家的必经路口拦截小菊。小菊一到,这帮家伙蜂拥而上,迅速将小菊拖到黑暗处,威逼小菊陪他们哥们儿几个一块“玩玩”去。
小菊突遭此祸,又惊又怕,坚决不依。见小菊不从,刘卫江便发疯般地猛踢小菊的臀部,李坤也毒打小菊的脸颊和下巴。紧接着,李坤、刘卫江、彭杰三个家伙,强行把小菊挟持上一辆“漫漫游”至该县县城的土产公司门口,叫上已回到家的陈明顺,再分坐两辆“漫漫游”一起把小菊挟持到县城的城西某旅社,由李坤用假名鲁波开好房间后,陈明顺、李坤、刘卫江、彭杰四人,不顾小菊的嘶喊,将她推进了201号客房。
进房后,李坤对另外三名同伙说:“你们先出去一下,我有话和她说。”
陈明顺、刘卫江、彭杰会意地离开房间,李坤就饿狼般地扑向了小菊,小菊不甘受辱,手抓脚踢地奋力抗争。李坤将小菊抱紧使她动弹不得,小菊声泪俱下地求饶,但兽性大发的李坤还是强奸了她。然后,李坤把陈明顺、刘卫江、彭杰三人叫进房间,这三个衣冠禽兽先后丧心病狂地对小菊实施了暴力强奸。

等小菊被四个恶魔强暴了三个多小时后,一步一步地挪回到家里时,已是次日凌晨1点多钟了。
闻听女儿遭受的不幸,小菊的母亲抱着女儿痛哭到天明,几次差点昏厥过去。小菊哭着告诉母亲:“欺侮我的那几个烂儿后台硬,有个叫陈明顺的我认得,他父亲是县法院的庭长。你和我爸都下岗了,如何惹得起他们?”
小菊的母亲听后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但迟迟不敢报案。
接连几日,小菊躺在床上饭水不进,两次要轻生幸被母亲发现救起,看到自己的亲生骨肉被折磨得一天比一天憔悴,小菊的母亲决定豁将出去借助法律为女儿伸张正义。小菊的母亲向县公安局邮寄了匿名的报案信。
该县公安局根据小菊母亲匿名举报的案件线索,迅疾出击,于第二年1月4日就基本搞清了陈明顺、李坤、刘卫江、彭杰四人在“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中的犯罪嫌疑。
1月5日,将陈明顺、刘卫江捉拿归案。
1月6日,李坤慑于法律的威严,到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月7日,逃窜到外县的彭杰被县公安局擒回。
很快,县公安局把四名案犯在“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中的犯罪事实全部查证清楚,并确认案犯李坤、刘卫江犯罪时已年满18岁。
1月12日,陈明顺、李坤、刘卫江、彭杰被依法逮捕。

但是,正当此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时候,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故。
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各个环节的主要办案人员,在案犯亲属用送礼请吃、拉关系认亲戚等招数的频频进攻下,玩忽职守,贪赃枉法,上演了一出践踏司法的腐败闹剧—―
案犯李坤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叫李昌刚,时任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李昌刚得知其弟李坤作案后,马上把风声漏给他的生母周凤梅和继父李福生。周凤梅在李昌刚的指点下,一再交代李坤到县公安局自首时,要一口咬定自己才17岁,没有18岁,万万不可讲错。
之后,为了改小李坤犯罪时的实际年龄和达到重罪轻判的目的,李坤的哥哥李昌刚又提着丰厚的礼物,找到以案情重大为由提前介人的检察起诉有关主要办案人员、该县检察院刑二股股长王自银说情,王自银答应了下来。
同样,为了改小案犯刘卫江犯罪时的实际年龄和达到重罪轻判的目的,刘卫江的父母刘有富、张冬英也提着礼物,走进了王自银的家门。王跟刘家是邻居,他们父辈间的关系很好。张冬英进屋后一坐定,便直截了当地对王自银说:“我们的儿子惹了大事,但年龄上有差错,才17岁,没有18岁,请你办案时帮忙改过来。”
王自银提示张冬英说:“年龄在哪儿搞错的,你们就去哪儿找人证明,再写个要求复查年龄的报告给我,我一定帮忙复查。”
刘有富、张冬英听后,一一照办了。
同年2月中旬,王自银与接受了案犯亲属送礼请吃的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大成一道,开始对李坤、刘卫江犯罪时的实际年龄进行复查。

复查纯属做戏。王自银、杨大成在复查案犯李坤犯罪时的实际年龄过程中,前往该县某乡和县外其他地区调查取证时,有意带着李坤的母亲周凤梅同行。一路上,证人全由周凤梅指定,询问证人时周凤梅不仅在场参加旁听,而且一涉及关键话题就插言诱导证人。王自银、杨大成为复查李坤犯罪时的实际年龄所取的物证材料,则是由李坤父亲李福生事先通过熟人到该县某乡及某村非法涂改了李坤出生日期的户口页。王自银、杨大成在复查李坤犯罪时的实际年龄的日子里,还接受了李坤亲属的吃请。
2月14日,从该县县外其他地区复查归来的王自银、杨大成,要李坤父亲李福生在县城某酒馆请吃饭,且各要了一位小姐侍陪。

好戏还在后头。王自银、杨大成在复查刘卫江犯罪时的实际年龄过程中,不去收集公安派出所的原始户口及出生医院的出生证明,却故意绕圈圈、找物证和人证。
刘卫江父母刘有富、张冬英提供给王自银、杨大成复查的物证材料——结婚证复印件,有明显的改动痕迹,王自银、杨大成看了知道有假也不追问。
当王自银、杨大成询问证人龙清香记不记得刘有富、张冬英的结婚时间时,龙清香回答不记得,王自银出示涂改过的结婚证复印件故意进行诱导。
2月下旬,王自银、杨大成“复查”李坤、刘卫江年龄材料与县公安局侦查阶段提取的证据材料不相符合,也没有按规定向县公安局和检察院领导汇报,就擅自把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装入了“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侦查卷,同时在县公安局主管领导已签批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捕书、起诉意见书中,把李坤、刘卫江作案时的实际年龄由18岁改成17岁,并在改动处加盖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公章。王自银则在县检察院的起诉书里擅自认定:李、刘作案时未满18岁。
事毕,王自银到刘卫江的家里邀功请赏。他对刘卫江的父母说,自己为办此事花了400多元请客。刘卫江的父母马上给了王自银500元现金。
此外,案犯彭杰的母亲吴玉萍也来到王自银家求情。王自银便在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认定:彭杰有投案自首情节。
此案到了审判关。特请出山担当审判长的原县法院资深法官、退休干部李启全,照样在四名案犯亲属“糖衣炮弹”的攻击中,败下了阵。

由于李启全允诺了陈明顺之父(系李启全同单位的老同事)的说情;由于李启全顾及了李坤与自己同村同姓(李坤按辈分叫李启全爷爷,李坤的母亲周凤梅和哥哥李昌刚三次到李启全家送了厚礼)的关系;由于李启全收了刘卫江的母亲通过熟人送给他的礼品;由于李启全接受了四名案犯的亲属或委托人多次的吃请,李启全便在主审此案中,为四名案犯开脱罪责:他不分析案件材料中显而易见的作弊行为,专找对案犯从轻处罚的借口,故意将本应从严判处的恶性团伙轮奸案降格处理,搞重罪轻判。
4月27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名案犯中:陈明顺判有期徒刑10年、李坤判有期徒刑8年、刘卫江判有期徒刑10年、彭杰判有期徒刑7年。
罗列的从轻判处的理由是:案犯作案时未满18岁、有投案自首情节等。
陈明顺、李坤、刘卫江、彭杰重罪轻判后,仅刘卫江一人送往监狱服刑,其他三人都没有真正交付执行。陈明顺判刑不久就以脚跛有疾保外就医,李坤、彭杰也只到县看守所里打了个转转,便在外面做起了推销卷闸门的生意。他们几人重又活跃于街头闹市,喝花酒、玩女人,尽享“自由”与“快乐”。
而身心遭重创的小菊,学业被迫中断了。小菊的一家犹如掉进了冰冷的深渊。

令人气愤的是,宣判后不久,小菊上街买东西,与已判10年有期徒刑却在街上闲逛的陈明顺撞了个正着,小菊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大吃一惊。扭头飞跑回家,一进门就失魂落魄地对母亲说:“妈呀,欺侮我的烂儿放出来了,我们告不了他们。”
从此以后,惊恐难禁的小菊再也未敢跨出家门一步。
女儿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小菊的母亲极度困惑,但要为女儿讨回公道。她想肯定有人在包庇案犯,她坚信:在共产党领导下,正义一定能伸张,总会有人为老百姓撑腰讲话。她决心到省城长沙去告状。
在长沙找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她初尝了上访苦、告状难的滋味。但她没有灰心,她又到了北京。中央纪委、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等,能去的地方她都去了。终于引起了高层关注。
全国政协、全国妇联听了小菊母亲反映的情况后十分震惊,相继将小菊母亲的投诉材料转给湖南省有关方面。
在湖南省委政法委的直接过问下,指示该县县委政法委对此案重罪轻判的问题,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组成复查小组,历时22天,共走访知情者50多人,获取确凿证据120多份,得出的结论是:此案法定从轻情节根本不存在,李坤、刘卫江作案时已年满18岁,彭杰无投案自首情节。

复查小组还发现,李坤的父亲李福生、母亲周凤梅、哥哥李昌刚和刘卫江的父亲刘有富、母亲张冬英等有明显的隐瞒包庇行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原主要办案人员杨大成、王自银、李启全等有明显的徇私枉法行为。
经过复查,办案人员协力奋战,“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以及带出的包庇案、渎职案终于水落石出,全部告破。陈明顺、李坤、彭杰三人被重新收监。
4月4日,包庇犯罪的李坤的父母李福生、周凤梅和刘卫江的父母刘有富、张冬英4月30日被依法逮捕。
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原主要办案人员杨大成、王自银、李启全5月19日被依法逮捕。
有隐瞒包庇行为的该县公安局法医李昌刚(案犯李坤之兄)7月20日被依法逮捕。
此案重罪轻判的问题被彻底纠正:强奸犯陈明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强奸犯李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犯刘卫江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犯彭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与此同时,用作伪证及送礼请吃、拉关系认亲戚等手段进行包庇的案犯亲属也受到追究:包庇犯李福生(案犯李坤之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包庇犯周凤梅(案犯李坤之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包庇犯刘有富(案犯刘卫江之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包庇犯张冬英(案犯刘卫江之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原主要办案人员和为徇私情包庇案犯的县公安局法医也被绳之以法: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杨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王自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徇私枉法犯李启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包庇犯李昌刚(案犯李坤之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公正司法,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和尊严所在,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和永恒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