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张某因低价收购了一批二手手机,被指控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在一审中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然而,在律师介入后,事情出现了转机。律师发现,张某在购买时并不知晓这些手机是赃物,且整个交易流程是合法的。通过精心调取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二审法院最终基于“主观不明知”的理由,改判张某无罪。
这一案例深刻地提醒我们:法律不会惩罚无知,但会严惩故意为之的行为。
一、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刑法》第312条,此罪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例如盗窃、诈骗所得的赃物)而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销等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在此,有两个关键点需要注意:一是“上游犯罪”必须成立,即若上游行为(如盗窃)未被认定为犯罪,则此罪不成立;二是“明知”是核心要素,这包括“肯定知道”或“应当知道”,但具体判断还需结合交易价格、场所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法谚有云:“无犯意则无犯人”(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 rea),即主观故意是定罪的前提。
二、五大辩护要点:如何实现无罪或轻判?
打破“明知”陷阱,证明“不知情”
案例:在李发军收购被盗域名的案件中,由于法院无法证明其“明知赃物”,最终改判无罪。
策略:提供合法交易记录(如合同、付款凭证),证明物品来源合理(如二手市场公开购买),并质疑办案机关对“推定明知”的滥用。
数额不足或计算错误
案例:刘某某因涉案金额仅2000元,未达到立案标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关键:涉案金额应以“行为时”的市场价为准,虚高报价可被推翻;若上游犯罪金额未查实,本罪数额亦应被排除。
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
案例:在薛德芝案中,法院仅认定2辆电动车为赃物,其余9辆因上游未立案而被剔除,刑期从3年改判为1年。
要点:要求办案机关提供上游犯罪的生效判决或充分证据,否则可主张无罪。
证据合法性存疑
案例:某案因警方逼供获取口供,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后改判。
行动:审查讯问录像是否完整,申请排除刑讯逼供、诱供所得的证据。
争取从轻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
案例:王某甲因认罪、退赔且仅获利1100元,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策略:主动退赃并取得谅解书;自首、立功等行为可减轻处罚。
三、刑事合规建议:如何避免踩雷?
审慎处理二手交易:要求卖家提供物品合法来源证明(如发票),并避免进行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交易。
警惕“帮朋友转账”:拒绝代收来源不明的资金,不参与“刷脸验证”、“代取现金”等高风险行为。
企业合规重点:建立财务审查机制,避免接收问题账款;对合作方进行背景调查,防止卷入洗钱链条。法谚警示:“预防胜于治疗”(Praemonitus, praemunitus),即事前防范远胜于事后补救。
四、守护的盾牌而非冰冷的铁条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承载着一个人生。作为律师,我目睹了太多家庭因“无知”或“疏忽”而陷入困境,也见证了从绝望中重生的曙光。
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教育和引导。
给家属的话:请不要放弃沟通,及时委托律师,黄金救援期在刑拘后的37天内;保存好一切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翻案的关键;保持理性与希望,因为司法既有威严,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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