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家事律师,却被称为离婚律师。明明从事法律工作,却被认为专打官司。这么多年以来家事律师们时常被大家统称为离婚律师,这着实有点让人哭笑不得。这种观点甚至还影响到了些部分从业人员,往往体现为了诉讼而诉讼、片面地追求程序正义而忽视实质正义。
今天和大家来聊聊法律实务领域中诉讼、非诉的话题。先说结论,个人认为非诉是诉讼的前置手段,也是权重最大的部分。而诉讼则是非诉手段穷尽后的最后选择。
关于诉讼,分析如下:
1、经济成本—参照现行有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受理费按涉案标的额普遍从千元开始多少不等(特殊案件和特殊情况除外)。除了案件受理费,可能还会有保全申请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视个案需要)等。
2、时间成本—考虑到当下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和诉前调解制度的存在,能够在《民事诉讼法》规定时限内受理案件、审结案件是很不错的。
3、关系成本—除了早些年办理的少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当事人可以一边诉讼、一边合作的以外,可以说一旦选择诉讼,绝大多数人当事人从此变为零和关系、多年的夫妻也形同陌路。
4、诉讼风险—或多或少面临诸如案件管辖、法律关系选择、诉讼请求(答辩意见)设置、证据准备、法律适用等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部分案件需要经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甚至于还会受到法律法规变化、社会舆论等其他案外因素影响。
5、执行风险—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既而还得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毕竟,能主动履行判决内容的当事人并不算多。对于某些诉讼案件来说,执行到位才是该起诉讼案件中原告的最终目标。
关于非诉,分析如下:
1、对象选择—结婚对象的选择和交易对象的背景调查。比如结婚对象的婚姻匹配问题(包括三观、生活习惯、父母情况等)、交易对象的背景信息调查(尤其是大额交易)、刑事风险分析等(如针对特定的商业模式)。
2、提前布置—比如考虑婚前(内)协议的签订、是赠与礼金还是赠送保险、赠与单方或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与家庭共有财产混同、房产(股权)代持、刑事风险防范、合同条款定制化设置等。
3、前期处理—比如自行和解(如协助当事人挽救婚姻关系)、曝光、律师函等以给对方施加压力。
4、中期处理—投诉、举报、报案、控告—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来尝试解决问题。同时收集证据为后续可能引发的诉讼做准备。比如重婚罪的控告一旦成立,对于受害方后续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将极为有利。
5、后期处理(诉讼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做好诉讼前的准备,包括物质上的准备(费用)、证据上的准备、心理上的准备。物质上的准备(费用)、证据上的准备好理解,但心理上的准备更为重要,我见过不少患得患失、犹豫数年后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
6、后期处理(诉讼启动)—不少人到了这个阶段才开始去找律师。拿婚姻家事领域来说,自己办理的案件最终通过法院判决结案的并不多。而对于刑事领域来说,除了传统的刑事辩护,协助受害人举报、报案、控告同样是非常非常的重要,因为很多时候国家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并不能满足被害人的救济诉求,毕竟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和伤害是复杂的,其维权诉求不足以完全覆盖。
记得点赞收藏关注哦,你的支持是我前进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