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个故事虽然没涉及性命,但是却非常的要命。

说的是贵州贵阳有一个男子,为了防止未来的老婆和自己抢房子,所以全款买了一栋房子之后,就落户在了母亲的名下,想着将来对媳妇拿捏一把,而他爸爸早年不在了。
结果媳妇还没找到,自己的老妈突然去世了,这下子麻烦就来了,因为母亲去的突然,也没有留下遗书什么的。自己辛苦攒钱买的房子,就变成了母亲留下的遗产。而要命的是,自己的外婆还健在,所以不光自己有继承权,自己的外婆也有继承权。

要是故事到这结束,可能还没那么麻烦,因为自己和外婆说明情况,商量一下也不是不能通融。而在办理继承手续的期间,外婆可能是思念女儿过度,然后外婆也走了。这样,因为外婆还有一个女儿,也就是男子的小姨,在正常继承外婆的财产的同时,对男子的房子也有了继承权。

期间,男子找到小姨说明情况,想让小姨放弃,但是小姨可能平时走动也少,现在自己的姐姐和母亲相继去世了,感觉和这个外甥也不亲,于是就不肯放弃,要按照法律来办。
男子无奈之下,也是一气之下就把房子给卖了,但是因为手续不全,不能过户,他就答应在办完手续之前每月补偿买家3000块钱。但是补了几个月,他发现这事一时半会没完,自己越补越亏,就和买家讲价讲到了每月补贴1200,但是他还是感觉亏。

于是就找小姨商量,让小姨配合,放弃继承权,并且配合办完手续,到时候她可以给小姨卖房子的钱的10%作为补偿。但是小姨却不买账,认为太少了。最终无奈,两个人只能对簿公堂。
这可真是防住了未来媳妇,但是栽到了小姨手里,也不知道他此刻后悔没有?
对此,朋友们怎么看呢?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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