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有男子称在青海格尔木路遇雪豹尸体,现场血迹斑斑,疑遭车辆撞击。目击者称,雪豹有六七十斤,流的血已冻成冰块,尸体周围有沾血脚印,已报当地森林公安。
网传视频截图
5日晚,格尔木森林公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雪豹尸体已移交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死因确认,初步判断系遭车辆撞击,事发地段为109国道,已联系西藏交警调取监控。该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点为拐弯路段,左边是河右边是山,该路段也发生过其他动物横穿公路被撞的情况。
官方通报:现场有车轮沾血行驶痕迹公安部门正在调查4月5日,青海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4月5日接群众反映“格尔木市西大滩109国道有一雪豹尸体”。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会同市森林公安、交通警察部门赶往事发地调查。经现场勘查,在距格尔木市区130余公里处一雄性雪豹在路面死亡,现场有车轮沾血行驶痕迹。目前,公安部门对该雪豹死亡原因正在调查核实,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该区域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我们呼吁广大司乘人员谨慎驾驶,注意避让在道路穿行的野生动物。
来源:江苏新闻、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
雪豹被列为濒危物种,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应该重点加以保护,强烈希望当地森林公安和交通警察严惩肇事司机,以警示驾驶人员谨慎开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上个礼拜跑高速,迎面撞上一只野鸡,下意识的向后看了一下,野鸡肯定撞死了,就躺到车道上,到达目的地下车一看,散热网撞了个大洞,保险杠两个卡扣被撞断,4s店换了保险杠和散热网,走保险花了4000多[玫瑰][玫瑰]
雪豹既然是宝贝管理人就应该把它抱在怀里呵护好,不要放出来任其流浪,尤其跑到公路上来危害公共行车安全,雪豹跑到公路上的行为导致的车辆通行安全损失和人员伤害应该由管理单位承当赔偿责任,综上所诉雪豹上公路导致的自身伤害雪豹承担全责
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对野生动物监管不力,造成野生动物对正常行驶车辆造成破坏。这责任算谁的呢。
这就是千年文明的进步[点赞] 建议继续优化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法 撞死就得逮捕进去[无奈吐舌]
雪豹当时的奔跑速度,应当是“超速行驶”否则它会躲避机动车,或者超越机动车。令人惋惜 !
猛的飞奔过来,如果让人去评判呢?孰重孰轻!
人命应该要贵一点吧?
知道雪豹是保护动物,为啥路边没有标签,森林公安每天忙啥呢?
知道了!车轮胎🛞的问题!
要以人为本,搞清楚人和动物的区别!追究也是路政的责任为何要让动物上路?
这个事,应该怎么办,是否抓起来判一下子
太牛逼了 [点赞][点赞][点赞] 动物撞了车 差点车毁人亡 居然还需要找司机麻烦 这个社会 怎么了
如果因为躲避野生动物而导致车祸人伤亡的,该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