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早上7点,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北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女子称其电动车被盗。接到报警后,建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周围进行巡查,巡查中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随即对其进行盘问检查,发现其随身携带作案工具,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曹某某,蒲县籍人,有盗窃前科。曹某某于4月17日下午流窜至我辖区,通过事先踩点确定居住院落为作案目标,在凌晨进行盗窃,当晚将一居民楼下电动车盗走,我所民警已将被盗电动车现场扣押。另同年4月3日在我辖区盗窃电动车一辆,现已追回。

目前,违法嫌疑人曹某某已被我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安全防盗意识时刻记心间,在停放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养成“人走车锁、离车上锁、锁随人走”的好习惯;切勿将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偏僻的地方;尽量把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有视频监控的正规存车处或停车场,一旦发现被盗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来源:临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