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法院“执破融合”助环保企业重生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扬眼 2025-03-04 14:26:24

扬子晚报3月4日讯(通讯员 王瑞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孙锐)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执破融合”典型案例,其中灌南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因其创新性和典型意义成功入选。该案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引入投资人,成功破解了执行程序中难以处置特殊类型财产的困境,既帮助企业脱困重生,又提升了债务清偿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案件背景:企业陷入困境,执行遇阻

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2200万元,主要从事固体废物及污染土处置业务,并持有相关特许经营资质。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公司陆续欠付36名债权人总计1640万余元,且未能按约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遂向灌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严重老化,已明显资不抵债。更为棘手的是,公司仓库内堆放了大量固体污染物,若不及时处理,将面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尽管公司拥有稀缺的特许经营资质,但在执行程序中难以单独处置,传统的执行手段无法有效解决这一困境。

创新举措:执破融合,引入破产重整

面对这一特殊案件,灌南法院秉持“执破融合”工作理念,及时将案件导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认为,若继续执行,不仅会延误企业的“救治”时机,还可能导致特许经营资质等特殊财产被低价处置,损害债权人利益。为此,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并将案件移送由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共同组成的“执破融合”团队进行破产审查。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灌南法院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财产的特殊性,尤其是其特许经营资质的经济价值和环保责任。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法院积极引入专业环保投资人——某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确定由该投资人出资1400万元,整体收购被执行企业及其特许经营资质,并优先支付800万元用于清偿共益债务,处置固体污染物。

案件结果:企业重生,债权人利益获保障

2025年1月,破产重整工作圆满完成。通过重整,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资质得以存续,企业信用得以修复,普通债权清偿率大幅提升。同时,固体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环境污染风险,实现了企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典型意义:执破融合助力绿色发展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灌南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成功破解了执行程序中难以处置特殊类型财产的困境。法院不仅避免了特许经营资质等稀缺资源被低价处置,还通过引入专业环保投资人,优先清偿共益债务,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实现了企业破产重组与绿色发展的双重目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执破融合”工作理念的优越性,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江苏法院将继续深化“执破融合”机制,助力困境企业脱困重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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