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北京女大学生将37岁老总勒杀,并剁成260块,这是为何?

宇寰谈这个电影 2025-04-20 01:09:16

在彩云之南的丽江,一桩极其残忍的谋杀案震惊了世人。

受害者是37岁的木鸿章,一位在当地公路桥梁建设领域颇有建树、事业有成的路桥专家。而行凶者,竟是年仅19岁、来自北京、正在云南大学就读的工商管理专业女大学生张超。

这看似毫不相干的两人,一个是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一个是身处象牙塔的学子,他们的生命轨迹却因一段始于娱乐场所、以金钱维系的畸形关系而残酷交织。

究竟是怎样的恨意,能让一个花季少女变得如此冷血?

从技术骨干到内心空虚

木鸿章并非出身于书香门第或工程世家,而是来自相对闭塞的农村环境。

他凭借着韧劲和过硬的专业能力,在以实践经验和技术实力论英雄的工程界,逐步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工程师到能够独当一面的项目负责人的转变。

他所供职的丽江公路管理总段路桥施工队,在当地公路建设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木鸿章能够成为其中的核心成员,足以证明其业务水平和在组织内部的地位。

他的工作履历中,点缀着滇西北地区多条重要公路建设的印记,特别是在桥梁的设计与施工管理环节,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同事们对他形成的印象,是那种典型的、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技术骨干。

他负责的虎跳峡段盘山公路项目,该项目最终荣获省级质量奖项,将其在行业内的声望推向了一个高峰。

外界的赞誉和事业的成功,似乎并未能完全渗透并填补他精神世界的某个角落。这种内在的匮乏感,驱使他开始寻求外部的刺激来填充。

他将目光投向了与他白天严谨工作形成鲜明反差的场所——各类娱乐消费场所成为了他频繁出入的目的地。

他开始将大量的时间与通过辛勤工作积累的财富,挥霍在这些灯红酒绿的环境中。

女大学生的双面人生

张超的人生故事,则是在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背景下展开2006年,当她从首都北京来到彩云之南,踏入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攻读工商管理专业。

大学,本应是知识积累、视野开拓的殿堂,是通往更广阔人生的阶梯。

她的家庭遭遇了重大的变故:父母赖以为生的煤矿企业宣告破产。随之而来的,是经济状况的急剧恶化。

原本尚能维持大学生活的每月2000元生活费,在家庭失去稳定收入来源后,变得难以持续供给。

维持学业、维持在北京同学圈中可能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水准,成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

面对经济上的窘迫,张超决定通过兼职来赚取生活费,但她选择的兼职地点,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家教、校园助理或快餐店服务员,而是距离其所在校区仅有十分钟车程的一家名为“天上人间”的娱乐城。

更重要的是,她选择对学校隐瞒了这份工作。

起初,她的工作内容可能相对简单,是从单纯的陪客人喝酒聊天开始。

但娱乐场所本身就是一个鱼龙混杂、充满诱惑与潜在风险的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并获得更高的收入,她不可避免地被卷入更深的层面,逐步陷入了资料中所指的“灰色地带”。

畸形关系的开始与纠缠

2007年的夏天丽江某家娱乐场所的一个包厢内,木鸿章和张超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实质性的碰撞。

对于彼时正通过挥霍来填补内心空虚的木鸿章而言,张超身上那种独特的混合气质——既有未完全褪去的大学生的书卷气,又带有一丝因过早涉足社会染上的叛逆感和风尘气——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

对于身处经济困境、在娱乐场所艰难求生的张超来说,木鸿章的出现,首先是以一个“金主”的形象映入眼帘。木鸿章替她解围挡酒,更在次日便迅速送上了一部新款手机。

这种直接、毫不掩饰的物质馈赠,以及其所代表的经济实力,对于急需金钱来维持生活和满足虚荣心的张超而言,无疑具有难以抗拒的诱惑力。

一段以金钱为基础、各取所需的非正常关系迅速建立起来。这段关系维系了大约半年的时间。

在此期间,木鸿章为了方便与张超的秘密幽会,在丽江城郊为张超购置了一栋三层别墅,将其作为两人固定的私密空间。

同时,他还承诺并按月给予张超高达3万元的生活费。

这笔钱,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甚至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都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足以让张超在物质上彻底摆脱之前的窘迫,过上一种看似光鲜亮丽的生活。

在这段看似木鸿章主导、张超依附的关系表象之下,隐藏着一个重要的事实,一个木鸿章可能自始至终都未曾察觉的秘密:张超在与他交往的同时,早已和在同一家娱乐城工作的同事谢宏确立了稳定的恋爱关系。

谢宏是一位27岁的退伍军人,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选择进入娱乐行业谋生。

他在处理客人投诉方面颇有经验,也因此常常能够帮助张超化解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刁难和麻烦。

在共同的工作环境和相似的现实生活压力下,张超和谢宏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微妙的相互依存和情感联结。

张超在这段时间里,实际上周旋于两个男性之间:一个是提供物质支撑的“金主”木鸿章,另一个是情感上相互慰藉、共同面对生活压力的男友谢宏。

牌桌上的导火索:从屈辱到残忍谋杀

这段暗流涌动的畸形关系,最终在2007年12月初因为一场牌局而彻底走向破裂。事件发生在一个工程圈人士的聚会上,木鸿章带着张超一同参加,这或许是他向圈内人展示自己“红颜知己”的一种方式。

在牌桌上,木鸿章的运气似乎并不好,他接连失利,很快就输掉了五万元人民币。

在这种情况下,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身边的张超代替自己上场,或许是想换换手气,或许是带有某种玩乐或炫耀的心态。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张超坐上牌桌后,手气却异常地旺盛。

她不仅迅速将木鸿章之前输掉的五万元全部赢了回来,而且势头不减,最终还额外赢取了高达十二万元的彩头。

事件的关键转折发生在牌局结束后的利益分配上。面对总计赢回的十七万元(挽回的五万加额外赢的十二万),木鸿章最终只分给了张超区区两万元。

这个行为,成为了点燃张超内心积压已久的情绪炸药桶的导火索。

更深层次的,是她在这段以金钱维系的关系中长期感受到的屈辱感、不被尊重感以及被物化的感觉,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并彻底爆发出来。

她替他赢回了面子和金钱,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最终却只得到了如此微薄的回报,这让她感到自己之前的付出和“胜利”都变得廉价和可笑。

除了金钱上的矛盾,资料还提及了另一个加剧张超憎恶情绪的重要因素:木鸿章在与她的亲密关系中,逐渐显露出了一些让张超难以忍受的“特殊癖好”。

在两人私下的相处中,存在着让张超感到极度不适甚至可能是受辱的经历,这进一步加深了她对木鸿章的怨恨。

屈辱、长期的压抑、对金钱分配的不满、以及可能存在的身体或心理上的厌恶感,再加上对木鸿章财富的贪欲,谋杀计划开始被精心策划。

张超、她的男友谢宏,以及谢宏找来的同乡陈光吕,成为了这个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他们确定了行动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张超负责执行诱骗计划,她使用了一张新办理的手机卡,以避免被追踪,将木鸿章约到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出租屋内。

与此同时,谢宏和陈光吕则提前在出租屋内做好了准备,包括束缚用的尼龙绳、行凶用的刀具,以及用于处理尸体的多达20个编织袋。

当木鸿章毫无防备地进入这个陷阱后,三人迅速合力将其控制。他们的首要目标仍然是谋财。

为了逼问出木鸿章银行卡的密码,他们采取了极其残忍的手段——用牙签刺入被害人的指甲进行折磨。

在获取密码并尝试转账后,他们发现银行卡内的余额“不足300万”。未能获取预期中的巨额财富,可能进一步刺激了他们的凶性。

在情绪失控和残忍的犯罪意图驱动下,三人最终将木鸿章勒死。

更为骇人听闻的是,他们用摄像机记录下了勒毙和之后分尸的全过程。

为了最大限度地毁灭证据,他们将木鸿章的尸体肢解成两百多块,分装在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中,然后分别抛入了丽江周边的不同河道里。

审判、改判及其司法影响

2008年6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张超死刑。

然而,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时出现了转机。

最高法认为,张超具有“主动投案”情节,并且在共同犯罪中“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指勒毙、分尸等致命环节主要由谢、陈二人动手)。

基于这些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将张超的判决改为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

这起案件因其独特性质——既有情感纠纷的因素,又有明显的抢劫、杀人、分尸等恶性犯罪情节,且是团伙作案——被界定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少见的“因情感纠纷引发的团伙劫杀案”。

该案的判决及其引发的讨论,也对后续的司法实践产生了影响。

资料显示,此案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类似案件中涉及的情节认定、量刑标准等问题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参考资料:[1]舒玲华,赵小红.杀人碎尸案的一般特点[J].刑事技术,2002,27(3):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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