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养宠物的人很多,特别反感他们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家的狗不咬人。”
在你的认知里你家的狗狗是不会咬你,谁又能真正的敢保证它不会攻击他人呢?宠物能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欢乐与陪伴,可我们绝不能只享受养宠物的乐趣,而忘却了背后所肩负的责任。
4月15日,媒体报道了近日江苏靖江法院审结的一起宠物伤人纠纷案件事件的过程令人感到痛心,判决结果则大快人心!
事情的起因是:80岁的老人走在村庄道路上,经过邻居侯某家门口的时候,60多斤重的金毛犬突然从家里冲出来,径直朝着老人飞扑而去,老人被金毛扑倒后重重的摔倒,头部砸到了水泥地无法起身。
金毛扑倒人后就摇着尾巴跑开了,不知道它是攻击人还是太兴奋去讨好人,可结果是老人被扑倒了,侯某听闻声响后火速赶来将老人扶起并通知老人家属,候某并没有向老人家属说明是被狗扑倒的,家人以为老人是自己晕倒,还感谢邻居侯某的帮忙。
老人被家属送回家休息,可老人的状态越来越差,叫不醒也说不出话,家人赶忙将其送医救治,医院查出老人颅脑损伤,经过抢救还是没能救回来,于次日离世。
原本家属以为是老人年龄大了,晕倒后的一系列问题,可当另一个邻居调看监控后才知道了真相并告知了老人家属,儿子儿媳随即报警。
多方查证后老人的离世确实是被金毛扑倒后导致的,村委会和警方参与调解,老人的家属念及金毛犬主人是多年的邻居,于是提出了让其赔偿10万元,侯某对于这个赔偿金额直接拒绝了,调解无果后老人家属将侯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侯某还为自己的犬只做百般辩解:“狗没有碰到老人,是她自己被吓摔倒的。”
直到法官将监控视频播放出来,侯某才变得哑口无言。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人正常行走在村道上,无任何挑逗犬只的行为,候某夫妇未履行管理好犬只义务,判决侯某夫妇赔偿王某家人40余万元。
这个判决可谓是大快人心,这么多年的邻居,这样的结果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如果当初侯某及时说明原因,老人家属就能及时送医,如果侯某能主动赔偿就不用走到法院,也就不用赔偿40余万元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网友热议:
你看看,评论区还有说金毛不咬人的,但是无绝对,相比较其他犬只来说金毛可能咬人的概率不会那么高,但是谁能保证呢?不要用人的认知来决定犬的行为,什么时候都要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也是避免自己惹上大麻烦。
倘若侯某夫妇在养狗之初,就能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又怎会酿成如此惨痛的悲剧?又何至于让自己陷入如今这般尴尬的境地,面临巨额赔偿和邻里关系的破裂?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这不仅仅是对侯某夫妇的一声长叹,更是对所有宠物主人的一次深刻警醒。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狗主人用工具杀人和用狗杀人没有区别,狗主人用工具过失杀人和用狗过失杀人没有区别
养狗不栓绳和畜牲没区别[笑着哭]
活该倒赔
法律应该规定以牙还牙
有的人就是脑子有问题,原来一个外卖撞到豪车,人家女司机看他挣钱不容易,让赔800就行,他不愿意,说人家讹他,然后没办法,去4s定损,要4800[笑着哭][笑着哭](其实真正的有钱大多数是讲道理的,除了个别的暴发户除外,)
一命换一命,爱狗的话那就狗主人替它偿命
狗遛狗很容易出现这种事,建议击毙,遛狗的狗和被遛的狗一起击毙
建议把养狗不栓绳的人当狗处理,给他们拴上绳
城市里养只茶杯狗,小鸟,小猫这些小动物是可以的,但养条几十斤的宠物,那就是害人,且不说吓人,光放家里也占地方,除非你家是独幢别野,深院高墙,不把宠物放出公共场合,
爱狗人士不应该给他集资赔偿吗!
老虎也不咬人,看过视频的都知道,有女饲养员敢揍老虎、棕熊等
这个不仅是钱的事吧,起码过失致人死亡呀,不该公诉吗?
支持法院的判决[点赞]
突然想到那个盘了15年不服上诉2审死刑的倒霉玩意
所以说养狗一定要栓好。
狗主应该判刑
还有古牧,也喜欢抱人腰
狗没有拴绳,狗至人死亡,不应该是狗主人过失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