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仲裁裁决后的恶意规避执行,被执行人隐藏财产、逃避责任,申请执行人应如何突破困境,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讼状元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应对策略,助您有效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一、恶意规避执行的定义
恶意规避执行,即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发起执行申请或法院采取财产执行措施前,故意通过隐瞒到期债权、财产混同、串通他人进行离婚析产或赠与财产等手段,隐藏或转移财产,营造出无履行能力的假象,以此逃避执行。
二、申请执行人的应对策略
策略一:强制执行到期债权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有时会故意怠于主张其到期债权,或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怠于申请执行。对此,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法院在核实情况后,将依法对该到期债权进行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已申请执行但隐瞒不报,申请执行人还可请求执行该债权的人民法院协助扣留相应的执行款物。
策略二: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主体
在涉及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公司股东可能会通过不依法清算、财产混同等手段恶意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此时,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依法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以追回被转移的财产。例如,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若公司股东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未经清算即注销等情形,均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策略三: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被执行人有时会通过无偿转让财产、放弃担保物权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在此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常见的转移财产手段包括将财产无偿过户给利害关系人、以离婚为由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夫妻一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财产却登记在利害关系人名下等。
策略四: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若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立案后转移财产,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恶意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的行为,则可能涉嫌构成拒执罪。被执行人的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其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在追责后仍需履行原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其民事责任并不因此免除。法律不会保护忽视自身权益的“睡眠者”。因此,当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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