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高楼林立,人行走其间,最怕的就是被从高楼掉落的物体砸中;轻则头破血流,重则一命呜呼。所以说“头顶”大事,关乎生命!我国刑法规定,高空抛物者可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楼上物品不慎掉落导致人员死亡,则物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民法典》也有相应条款,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025年3月25日中午12点左右,在四川省巴中市回风街道一小区内,几名快递小哥在楼下处理快递物件,突然一小块长方形的钢板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驾驶三轮车路过的33岁顺丰快递员杨某头上,杨某应声倒地,头部血流不止。旁边几名快递员抬头望向楼上,高喊:“上面是谁砸的?”同时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据该小区居民刘女士称,事发当时,她刚好从此经过,忽听一声闷响,接着有人“哎呦”一声。她循声一看,发现一名快递小哥躺在地上,头旁边还流着一滩鲜血。看到有人被砸,刘女士心急如焚,她一边大声呼救,一边也拨打了120。

须臾,警车和120急救车先后赶到现场,医护人员经抢救确认,被砸快递小哥杨某已经死亡,不一会儿,殡仪馆的车就来了,将杨某的遗体运走了。

警方立即开展摸排调查工作。经查,35岁的男子江某与47岁的男子吴某某在该小区4栋1单元21楼进行装修作业时,因焊接操作失当,致使一小块方钢掉落,砸中杨某头部。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前人之事,后人之师。人在高楼下行走,需要注意防范高空落物,保护自身安全。而装修的业主要请资质齐全的施工队,施工人员要做好高空防护、排除隐患,同时小区物业要做好监督防范,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这次事故给三个家庭带来重创,逝去的生命无可挽回,唯愿逝者安息,家属节哀顺变。希望警方协调相关当事方,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抚慰他们心中的伤痛。此事说明,高空抛物必须严厉禁止,高空施工要做好防护、排除隐患、接受监督。高空作业者须警钟长鸣,以此为戒;千方百计、多措并举,竭尽全力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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