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的时候,19岁的我高中毕业已经一年了,像我这样的农村孩子,考不上大学就意味着十几年的书白读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修理地球。
我们家这里又是人多地少的山区,家里有父亲和两个哥哥,再加上我这个劳力,那点农活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完事了。
血气方刚精力过剩的年龄,没事做可不是什么好事。于是,只要家里没有活干,我们湾里几个小伙子就骑着单车去镇上溜达。
我们村离镇上也就两三里路,唯一的一条砂石公路从我们村口穿过。只要不下雨,骑单车去镇上也就几分钟的事,这也方便了我们这些闲不住的人。
那时候的镇上,其实也没啥好逛的,我们兜里的钱也有限,不可能胡天海地去花。去街上闲逛,主要还是凑个热闹,多看到几个漂亮的小姐姐。
当然,天气热了的时候,最常去的就是镇上的冷饮厂,我们最喜欢喝的就是可乐。一块一瓶虽然有点小贵,可咕嘟咕嘟喝下去然后呃几口气,所有的闷热顿时消散一大半。
更主要的是,那时候喝可乐的人还不多,我们一群五六个小伙子排成一溜,人手一瓶可乐,路过的人还真会多看几眼,这也很是满足了我们的虚荣心。
又是夏天到了,不久之后就是双抢,但天气却出奇的热。
那天上午,我们锄完花生草回到家,洗了个冷水澡之后,几个伙计又凑到一起,不知道是谁提出来,这么热的天,要不去镇上喝可乐去吧。
有人提议,马上就有人附和。原本热得不想动,但一想到镇上的冰冻可乐,还有清凉的风景,骚动的心马上就按捺不住。
说走就走,大家骑上单车马上就出发,心里想着的尽是冷饮厂的可乐还有街头的美女。
其实大家还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目的,这么热的天,街上的女孩都穿上了裙子,那可真是难得一见的最美风景线啊。
没几下就到了冷饮厂,我们五六个一拥而入,因为是午饭前后的时间,冷饮厂顾客并不多,看到我们一群青皮后生进来,几个年纪大的还主动走了。
每个人掏了一块钱出来,派一个人去窗口买了可乐,不坐在电扇下喝,反倒要站到冷饮厂门口的树下,这样才能显摆一下,也才能看到路过的美女。
还别说,街上到底是人多的地方,我们刚到树下,就有两三个穿裙子的姑娘路过,惹得我们几个立马起哄,有的吹口哨有的打响指,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看马戏。
相对来说,我是一群人里最安静的一个。虽然一直跟着大家玩闹,但总是认为自己多少也读了点书上过高中,做事说话不能太粗俗。
即使我心里也确实喜欢看美女,但我几乎从不对着她们吹口哨乱喊乱叫,总认为那样有点唐突佳人。
一瓶可乐就那么几下就喝光了,但大家都舍不得就这么走。瓶子也都还拎在手里,有的说着刚才过去的那个姑娘真漂亮,有人却说前面那个更好看。
在那些年纪大的人眼里,我们这几个就是“二混子”。说是小流氓吧似乎还不够出格,说是好青年吧,却又流里流气令人讨厌。
只有我们自己不觉得,玩得不亦乐乎。逗留了一阵,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了,就提出不如回家吃饭去。
可一直以来我们几个里当“大哥”的佩哥不愿意,说大家来都来了,不多看几个美女就亏大了。
因为是我提出回家的,他们几个不约而同把火力集中到了我身上。
胡闹了一阵,佩哥指着我说:老文,瞧你那点出息,看到美女都不敢出声,亏你读了那么多书,你想要快点回去也行,只要你朝美女吹个口哨我们就走。
这不很简单么?虽然我心里有点不情愿,但为了尽快回去吃饭,再加上不愿意在大伙面前没了面子,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说话间,那头还真来了一个骑单车的女孩。看样子应该和我们差不多大,骑着一辆八成新的凤凰牌女士单车,骑单车的时候长发飘飞裙角飞扬,尽管只是一个侧脸,却让我一时间有点看傻了。
佩哥马上就起哄了,把我拉到最前面,还不忘督促我说:赶紧吹口哨,看美女会不会看过来。
要是平常,我还真吹不响口哨,可就是那第一眼的感觉,我竟然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惹得佩哥几个马上就跟着起哄,大有一种高呼“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的味道。
那个女孩应该没料到我们弄出这么大动静,真的侧过头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
我们立马看清楚了,确实是一个大美女,刚才过去的那几个算是美女的话,眼前这个女孩那可是明星级别的了。
可女孩分神看我们这边,忘了路况,单车的前轮在一颗小石头上磕了一下,单车马上翻了,女孩也被单车压着,一时间没有起来。
我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怜香惜玉之情,也不管其他了,丢了手里的可乐瓶,直接朝女孩跑去。
等我跑到女孩身边时,她其实已经坐起来了,但单车还没来得及扶起来,依旧压着她的腿。
我赶紧帮她扶起单车,嘴里不忘关心了一句:怎么样,没受伤吧?
我自认为自己已经够绅士了,不管是动作还是语气,都显得足够忠诚。可没料到女孩一见我走近,反倒麻利地站了起来,柳眉倒竖指着我就呵斥道:
你这个二混混,现在来装什么好心人?要不是你刚才在那边起哄,我哪里会摔倒?
被她这么一呵斥,我脸上顿时讪讪地,也随口辩解了一句:我可没有起哄,只是看到美女情不自禁地吹了声口哨而已……
见我这么不要脸地说,女孩脸上一红,应该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以为她已经“原谅”我了呢,又开始献殷勤说:先别急着骂人,看看有没有受伤,单车有没有摔坏吧。
这一说不要紧,女孩甩了甩腿和胳膊似乎没有啥问题,但低头一看就脸色大变:单车的一个脚踏板歪了。
我还来不及反应,女孩又是勃然大怒:都是你这个小混混惹的祸,害我的单车烂了。
说完,女孩伸腿就是一脚朝我踢来。
我绝对没有想到,娇滴滴的她会如此野蛮,来不及躲闪,就活生生受了那一脚,只觉得胯下一痛,被她踢到了大腿根。
女孩应该也没料到我竟然躲不开,一下子也愣了。
我稍微揉了几下就缓了过来,爬起来腆着脸对她说:你可不能这么狠心啊,我还没娶老婆呢,你这不是太有点心狠手辣么?
见我如此恬不知耻,女孩又恼羞成怒了,扶着轮头的手一用劲,竟然把单车提起,直接朝我撞了过来。
吓得我赶紧一跳,好巧不巧才躲开,心里连呼侥幸,也不由得咋舌:这女孩怎么这么虎?
马路对面的佩哥几个当然看到了我出糗这一幕,又是一阵哄笑一阵口哨,还夹杂着几句“打是疼骂是爱”之类的混话,弄得女孩满脸通红起来。
我反倒没有了继续纠缠的心思,更主要是眼前的女孩实在太猛,分明就是一颗带刺的玫瑰,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但我要走了,女孩却不让,一把就揪住我的手:你别想跑,弄坏了我的单车,不赔别想走。
我还在惊叹女孩抓着我的手的滑腻感,只觉得她的手很是清凉,被她抓着很舒服,没想到她还让我赔单车,声音也不免提高了很多:这点小问题还用得着我?你这么猛,随便敲一下就弄好了。
女孩却不管不顾,抓着我就是不放手,佩哥他们还在咋呼,我只想早点脱身,于是就想了个主意:
你先放手,算是我招惹了你让你摔坏了单车,要不我请你喝可乐赔罪吧。
这么说,我当然是留了点坏心眼的:这女孩力气大,我还真可能发不过她,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花钱消灾请她喝可乐。她的单车却修不好,只能推着走,这么热的天,也让她遭遭罪。
女孩应该没有想通这么多弯弯绕,也可能是天气太热有点口渴,竟然傻乎乎地答应让我请客喝可乐。
于是别扭的一幕出现了,一个长发披肩穿着裙子的美女,一手扶着单车,一手揪着我的手腕,就那么穿过公路来到了冷饮厂,弄得我心里哀叹:真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到了冷饮厂,我不敢食言更不敢怠慢,赶紧买了一瓶可乐递给她,女孩咕噜咕噜喝完,眼睛却还是盯着我:你快想办法啊,赶紧把我的单车修好?
肚子里咕咕叫,我也没有继续胡闹的想法,再加上在心里还真有点怯意,走到单车旁边,捡起一块石头,把脚踏板扶正之后,一石头敲下去,歪了的脚踏板马上就好了。
我还不忘把脚踏板转了几个圈,嘴里说道:你看,不就是这么简单么,一定要让我来……
女孩没有啃声,我还以为她没听到,抬头一看,她一双大眼睛挣得更大,嘴也张开了,见我看着她才不好意思地说:原来真的简单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说这话的时候,女孩脸上竟然充满了崇拜,不久之前的那份彪悍劲荡然无存,一瞬间让我又有点迷糊了,不知道哪个她才是真的她。
但我再没有继续胡闹下去的胆量,女孩的单车也修好了,可乐我也请她喝了,是到了该说拜拜的时候。
我们一伙来的快去的也快,毕竟头上顶着大太阳,肚子里咕咕叫,换谁也不会没事多逗留,骑着单车一哄而散,丢下那个美女拿着可乐瓶瞪着修好的单车发呆。
这件事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对那年代的农村青年来说,实在是没有需要特意去记住的理由。
而那个漂亮的女孩,除了最开始几天还会被佩哥几个提出来取笑一下我之外,就那么慢慢消失在我的记忆中。
过了一年多,我快22岁了,按照农村的习惯,也该说亲娶老婆了。
还别说,从当时上高中到现在,不管是在学校还是走上了社会,我可还没有谈过恋爱。
平常看我也是胆大包天的,可真没有搭讪女孩的胆量,佩哥几个都说了亲成双成对,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单着。
那天,嫁在邻村的姑妈给我说了个女孩,让我有时间见个面。
姑妈告诉我,那个女孩很漂亮,眼界也挺高,说了好几个小伙都入不了她的法眼,就看你怎么表现了。
我原本没有太大的兴趣,可姑妈这么一说,反倒勾起了我的斗志。
到了约定的日子,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的,为了装门面,还拿了本岑凯伦的小说在手上,骑着单车去了姑妈家。
就那么很自然地见到了女孩,确实是个大美女,第一眼看上去就让我心生爱恋,却总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们女孩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的小说,我们的话题就从那本书开始了,不知不觉还聊得很融洽,谁都能看得出,我们之间有戏,也就是从这时候才知道她的名字,她叫萧红。
来往了几次之后,我们正式确定了关系,很快就坠入爱河难舍难分。
萧红的模样就不用说了,反正在我们附近几个村子,甚至在我们镇上,我俩一起走的的时候,总会招来不少艳羡的目光,也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
萧红的脾气也很好,充分让我体会到了柔情似水的感觉。
因为和萧红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我也放下了自行车,买了一台南方摩托车,来来去去也就方便多了。
只是那时候加油站不多,有一次去萧红家玩,一不小心没油了,没有办法,萧红只好把她的自行车推出来,让我骑着回家。
看到她的单车,我马上就记起来:萧红,就是那次踢了我一脚,还吃了我的可乐的女孩!
我当然不敢说出来,硬是瞒在心底,生怕她发现了我的“本来面目”。
92年底,我们就成婚了。新婚之夜,我才把那个藏在心里的秘密说出来,萧红也是娇羞无限,我却不依不饶地凑到她耳边说:幸好你那次失去准头,要不然就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