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也就是今天,山西订婚强奸案迎来二审宣判,男方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三年!

这事儿得从2022年说起。席某某和女方在山西大同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男方给了10万块彩礼,外加一枚7.2克的金戒指,还写了承诺书,说结婚一年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仪式上,双方在亲朋好友面前都说了“我愿意”,可谁能想到,第二天女方就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

案件一路打到法院。2023年12月25日,大同市阳高县法院一审宣判,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三年。他不服,上诉到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今年4月16日二审维持原判。

说到判决,法律可不含糊。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就是违背妇女意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x行为,判三年到十年不等。关键点在“意愿”上,只要女方不同意,那就是强奸。

有人可能会说,都订婚了,还不算亲密关系吗?但法律眼里,订婚和结婚是两码事。订婚只是民间习俗,没领证就不算夫妻。席某某觉得自己是“未婚夫”,有权利,可法律不认这个。他未经女方同意就发生关系,证据里有口供、录音、床单上的J斑,法院认定这事儿违背了女方的意愿。

网上有人质疑,说处女膜没破咋算强奸?其实法律压根不看这个,强奸罪的重点是“违背意愿”,不是身体损伤。证据够不够扎实不好说,但法院觉得这些已经能定案了。

这案子一出,传统观念被狠狠地打了耳光。在不少地方,订婚可不是小事,彩礼给了,仪式办了,很多人觉得男女就该“顺理成章”发生点啥。甚至有人觉得,订婚后男方有点“权利”,女方不该“矫情”。
可这回判决出来,等于给这种想法泼了冷水。法律明明白白告诉你,订婚不等于结婚,没证就没权利。传统习俗再热闹,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让不少人有点懵,甚至有点不服气。

我小时候农村老家订婚,那阵势不比结婚差,吃喝一天,亲戚朋友都来见证。可现在想想,这种习俗真得变变了。
时代不一样了,女性的权益得摆在前面,不能还拿老一套压人

社交媒体上,这案子炸开了锅。男网友炸毛了,有人说:“这判决一出,骗婚的不得更多?彩礼给了,女方翻脸报警,男方还得坐牢,太亏了!”这条评论2500多人点赞。还有人喊:“以后跟老婆睡觉前得签协议,不然一不小心就三年起步
女方这边也有声音,说这案子证明了法律对女性的保护,不能因为订婚就默认啥都行。可男网友不买账,觉得这法律偏心眼儿,男的太吃亏。评论区点赞最多的,4400多人支持的,是质疑判决合理性的,说是不是女方为房本吵翻了才报案

男的担心自己被坑,女的觉得权益得守住。我看这事儿,法律是想保护弱势一方,可男的焦虑也能理解,毕竟彩礼、房子都搭进去了,最后人财两空,谁不慌?

说到彩礼,这案子又戳中一个痛点。男方给了10万加金戒指,还承诺加名字,可女方第二天就报警,这钱咋办?按《婚姻法》,没领证的,彩礼得退。可这事儿闹上法庭,男方被判刑,退钱估计也悬。
订婚这东西,法律压根不认,它就是个民间约定,想散就散。可现实里,订婚花了大钱,散了谁不心疼?网上有人调侃,男方花钱买了个教训,啥也没捞着,还搭进去三年。

这案子一判,估计会让不少人重新想想订婚这回事。以后订婚,可能不光是摆酒、给彩礼那么简单,说不定得先去民政局登记,免得稀里糊涂吃亏。
还有,性同意这块儿的教育也得跟上。不管男的女的,都得明白,没同意就是违法,别拿“订婚了”当挡箭牌。
我挺好奇,要是订婚真得先领证,那会不会把彩礼这风俗也给改了?

山西订婚强奸案判了三年,不光是席某某的事儿,未来咋走,咱们得好好想想最后,你觉得订婚该不该有法律效力?评论区聊聊呗!

信息来源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婚姻法》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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