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毛主席向什么单位多次举荐人才,都没有被录取?

老朱讲历史 2017-11-03 18:11:32

​唐朝文学家韩愈的《马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伯乐善于发现千里马,今天将伯乐用于比喻善于发现和选拔人才的人。祁奚主张“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三国演义》里的“徐庶走马荐诸葛”故事,历来都传为美谈。所以自古以来,举荐人才都被视为一件好事。但是举荐也得公正,否则将害人害己。

​毛主席对举荐人才有自己的原则,从来不因私废公。新中国成立初期,柳直荀烈士遗孀李淑一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生活也比较拮据。为了照顾李淑一的生活,有人请求毛主席将李淑一推荐到北京文史馆当馆员。北京文史馆馆员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公务员,有着严格的编制,用人也非常严格。

​1954年3月2日,毛主席就此事专门给秘书田家英写了一封信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50多年了,但是这封信在今天读起来耐人寻味。毛主席在当时的地位和威望,想要举荐一个人,按常理应该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何况还是一位烈士的遗孀,更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毛主席深知自己的地位和威望,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乱举荐。让人佩服的是,毛主席虽然多次向文史馆举荐人,都被拒绝了,但是毛主席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多次被人拒绝,再举荐就不好了。

​其实李淑一是一位人才,对革命有功劳,又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对于这样的有功、有谊、有才的人物,毛主席宁肯用自己的稿费帮助她,也不愿因私废公。毛主席在举荐人才方面,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他将公与私分的很开。毛主席认为,公事是公事,私谊归私谊;感情是感情,原则是原则,绝不因私谊而废公事,因感情而弃原则。

​反观今天,企鹅不说毛主席那样的地位,就是一个县长、村官,推荐一个近乎闲职的馆员,也实在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只消一句话,被荐的单位就会办得妥妥当当,而且甭管是否合格,都会老老实实接收,哪里敢一拒再拒。毛主席“未便再荐”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是这种品格和气度,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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