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国外定居,取得外国籍,在国内享受高额养老金,这公平吗?

京墨科技君 2025-04-15 12:06:56

当国内普通退休职工为每月几千元养老金精打细算时,一些持有外国护照的退休人员却在海外潇洒生活的同时,持续领取国内高额养老金。这种“人在海外、钱在国内”的现象,正在引发公众对社保公平性的强烈质疑。

政策漏洞:外籍身份≠养老金停发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规定,只要退休前完成15年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即使加入外籍,仍可通过“中国领事”APP每半年完成一次生存认证,继续领取养老金。这一政策看似“人性化”,实则存在巨大争议:

身份矛盾: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允许外籍人员长期享受国内社保福利。以北京为例,2023年已有2.7万外籍退休人员每月平均领取4865元养老金,全国范围内这一群体规模可能超过14万人。资金外流:这些养老金通过跨境转账流向海外,既规避了外汇管制,又享受了国内财政补贴。例如,美国要求申报海外收入,但中国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形成“双重利好”。

公平性质疑:纳税人的钱流向海外?

1. 权利与义务失衡

养老金本质是“社会共济”,依赖在职人员缴费支撑。当外籍退休人员移居高福利国家(如加拿大、美国),却继续领取中国养老金时,相当于占用了国内有限的社保资源。以深圳王女士为例,她加入加拿大籍后仍领取国内养老金,但从未为加拿大社保体系做贡献。

2. “双重标准”争议

对比国际规则,美国要求非公民领取社保金需居住在美国或满足工作积点,而中国政策更宽松。这种“超国民待遇”引发公众不满:“国内老人省吃俭用,他们却拿着中国钱享受外国福利,公平何在?”

3. 监管漏洞

尽管政策要求每半年认证,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代认证”“虚假生存证明”等问题。例如,河南省曾查处冒名顶替领取养老金案件,涉案金额高达43万元,而外籍人员因跨境监管难度大,滥用风险更高。

改革建议:社保体系亟待“查漏补缺”

1. 调整领取条件

参考德国、韩国的双边社保协定,可探索与主要移民国家签订协议,避免双重福利。例如,若退休人员已在海外享受同等养老待遇,应暂停国内养老金发放。

2. 强化资金监管

- 对境外大额转账(如超过1万美元)实施申报制度,防止资金非法外流。

- 建立外籍领取者数据库,与税务、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打击“假退休、真移民”行为。

3. 引入阶梯式领取机制

对移居高收入国家的退休人员,按当地生活水平调整养老金发放比例。例如,若其海外收入超过国内平均水平,可暂停或降低国内养老金。

国际镜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非公民领取社保金需居住在美国,或累计40个工作积点。日本:公共养老金占比61.7%,但要求参保人持续缴纳至退休。韩国:外籍人员领取养老金需累计缴费10年,且发放金额与国籍无关。

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养老金制度需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而非无条件“普惠”。

养老金不是“唐僧肉”,更不应成为少数人“两头占便宜”的工具。当外籍退休人员在海外享受高福利时,国内社保基金却面临“收不抵支”的压力——2023年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速达16.6%,远超收入增速。堵住政策漏洞、维护制度公平,既是对10亿参保人的交代,也是社保体系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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