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阳发改局 2025-03-21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段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交投〔2025〕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段连接线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工程的建设是贯彻交通强国建设战略,实现浙江省高品质共同富裕的需要;是贯彻《平阳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区域路网,方便沿线群众上下高速的需要;是减轻现有公路交通压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量迅速增长的需要;是促进沿线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水头连接线起点位于水头镇镇鹤溪村西侧,接平阳县昆水公路32米路段终点,路线向东与主线相接,路线全长1.5公里。本项目鳌江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主线下穿高速附近的钱仓梅山村,与主线平面交叉,路线向北穿箭岙隧道,经联南村,终点接鳌江互通收费东侧,路线全长3.204公里。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166999平方米(250.4985亩),新建道路全长为4.704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水头连接线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米,行车道宽度4×3.75米;鳌江连接线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3.5米,行车道宽度4×3.5米。新建隧道640.5米/1座、桥梁611米/3座、箱涵67.04米/3道、圆管涵225.52米/8道、盖板涵55.97米/2道;共设置平面交叉4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588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6018万元;资金来源为除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助外,其余由平阳县政府负责筹措。
五、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中,职业卫生和节水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