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最近跟我吐槽,前段时间不小心超速被交警同志现场开了张200元的罚单,但是因为比较忙一直没去处理,这两天才想起来,结果发现罚金double变400了,不知道有没有“幸运”的老铁和他一样罚单被“翻倍”过的?
交通罚款滞纳金首先我们要知道交通罚单不是无缘无故“涨价”的,这个超出的部分叫做【滞纳金】。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综上我们知道一般的罚单15天内不处理就会产生每天3%的罚款,上限是罚款数额的一倍。 以我朋友这张200元的罚单为例,从第16天起就会产生每天200*3%=6元的滞纳金,到第49天如果还没有处理,滞纳金金额就达到204元了,但是规定上限不能超出罚款数额,所以到此罚款总额是200+200=400元了。
哪些情况会产生交通罚款滞纳金1.现场开罚单的: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
2.违章处理大厅开罚单: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
3.电子警察抓拍的:需要先到交警部门确认罚单,自确认后计起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
4.违法停车:还有就是违法停车处罚,和电子警察罚单一样,需要先到交警部门确认罚单,自确认后计起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
最后,还是提醒各位老铁,在收到罚单后15日内尽快完成罚款缴纳,避免无谓的损失。尤其疫情之下,大家收入多多少少受些影响,芝麻绿豆能不丢就不丢。当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永远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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