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二次惩罚越南时,为吸取自卫反击战的教训,立下10条新军规

老朱讲历史 2017-10-14 00:57:16

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我军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教训了“小孩子不听话,要打屁股了”的越南。当我军在谅山战役中取得重大胜利的时候,我军觉得对越南的惩罚已经足够了,就选择了从越南撤军。然而越南并不服气,越军又在两国边境上进行挑衅,不断制造流血事件。我军在1984年再次入越二次惩罚越南。

对于在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军以血的教训,总结了新的十大军规。

第1条:战后清算

针对1979年的自卫反击战,我军战士经常丢武器的行为,要求战后清算。要求其成员把武器视为自己的第二生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武器。损坏、丢失武器是要受到军纪制裁的。那些没能找回丢失武器的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2条:荷枪实弹

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时,越南全民皆兵,我军经常深受越南民兵的暗害。为了应对这种局面,部队规定子弹上膛,枪不离身,枕戈待旦,随时面对紧急情况。

第3条:禁止自残

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战火是无情的。从战场上侥幸活下来的战士,再让他重新回去,不经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充分的精神准备是非常非常艰难的。有人有了活思想,开始出现过去从来不曾有过的情况。有的人枪走火把自己腿肚子打了;有的哨兵执勤时手里的枪响了,不偏不倚恰恰打在自己两个脚趾之间。针对这种情况,部队规定禁止自残。

第4条:不许透露战场伤亡情况

部队规定家信中只准介绍自身的情况,不许提及他人。这条规定看似有点不近情理,可也是迫不得已。部队集结在边境线上并且随时准备再次入越作战,如果这时家属亲戚全来了,尤其是烈士、伤员的亲属来了,光接待就会使人应接不暇,部队还怎么打仗?

第5条:集体查铺

为了避免战士们除外受到伤害,或是去伤害别人,部队规定每晚9点熄灯后集体查铺。

第6条:限制饮食,控制饭量

我军战士作战过程中,有时候10多天都处在断粮状态,挨饿挨习惯了,一下子让10多天没怎么装东西的肚子装满食物就吃不消了。每个人个个都拉肚子,有的人拉脱水还有的虚脱了。于是规定多喝配发的奶粉少吃食粮。

第7条:不准摘掉军帽

广西地区的某少族民族有个习惯,如果一个小伙子相中哪个姑娘了,他会把头上的帽子摘掉拿在手里以示爱慕之情。为了防止姑娘的父母到部队来扯皮,部队就立下了这个规定。

第8条:服从大局,守口如瓶

为了部队的秘密,规定战士们要服从大局,守口如瓶。

第9条:户外擦枪

在自卫反击战中,战士们擦枪走火、持枪走火、肩枪走火、甚至放枪于桌子上稍稍用力过大也走火,这也成了各班排较为普遍的现象,经常会听见走火的枪声。尽管没有造成什么大的损害,但总归是危险事故,还把房东的屋顶打了不少的窟窿。无奈只好规定擦枪一律户外且枪口对天。

第10条:杜绝不必要的争执

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常常有人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大动肝火,甚至大打出手。这种现象恐怕就是战争使他们心理产生阴影而导致精神异常。部队规定,无论任何事,事情无论大小,在战场一律杜绝不必要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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