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绿官厅水,司法共筑生态屏。2025年4月22日,在第56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怀来县人民法院在官厅水库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暨联合巡回审判点,并联合开展跨域司法协作增殖放流活动。
跨域协作再升级
活动现场,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易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魏立超,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哲,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里江,共同宣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暨联合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标志着京冀司法协作打造的又一生态保护实践载体诞生,京冀两地司法协作从“跨域联动”向“一体共治”纵深推进,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注入全新动能。
“生态无界,司法有为。”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易忠表示,“官厅水库不仅是我们的水资源宝库,更是京津冀地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厅水库联合巡回审判点的成立,是水务与司法的紧密握手,必将为生态保护工作再添一道坚固的防线。”
“联合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是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一次重要创新与延伸。”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里江指出,“以往,涉及官厅水库生态环境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诸多不便,例如取证困难、对当地生态环境了解不够深入等问题。如今有了这个巡回审判点,我们能够更加迅速地响应案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第一时间为保护官厅水库的生态环境提供司法支持。”
案件办理再延伸
“放鱼咯!”在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怀来县人民法院于去年6月5日联合设立的官厅水库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伴随着人群中发出的阵阵欢呼声,鲢鱼、鳙鱼、草鱼等鱼苗被分批次放流到官厅水库中。这些鱼种可通过滤食浮游生物净化水质,实现“以鱼控藻、以鱼养水”的良性生态循环。
2024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结北京市最大规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对34名刑事被告人处以刑罚并判决45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32万余元;同年,怀来县人民法院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方式,引导4名非法捕捞者参与库区生态修复。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亦是京冀两地法院对该起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持续探索。
“以往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可能因为司法执行不够及时,导致破坏行为屡禁不止。现在,联合巡回审判点就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那些企图破坏官厅水库生态环境的人,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这无疑极大地增强了司法的威慑力。”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哲强调。
协同治理向未来
据悉,随着延怀两地法院建立的常态化协同机制,现已形成涵盖生态修复令、替代性修复方案执行、流域共治等多元举措的立体防护体系。这种打破行政壁垒的“生态司法共同体”模式,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创新责任承担方式,有效实现了受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修复与长效保护。
活动当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共同见证了这一生态法治时刻。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沽源县长梁乡大石砬村党支部书记孙喜玲评价道:“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推进、协同治理。两地法院从‘各自为战’到‘流域共治’,官厅水库模式为跨区域生态治理提供了范本。”
春潮涌动处,司法护水时。这场跨越行政区域的生态法治实践,不仅彰显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司法担当,更以制度创新回答了如何平衡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命题。展望未来,京冀两地法院将推动完善“生态司法+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治理体系,在机制创新、科技赋能、宣教联动上协同共进,为守护首都西北生态屏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交出更优司法答卷。
供稿:延庆法院
摄影:侯利洋 刘纪元
编辑:李淑婷 丁岩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