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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求女生花了21万元,被女生拒绝后竟然起诉对方,要求还钱并支付利息。
女方需要返钱吗?法院判了,结局让人意外。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据齐鲁壹点4月17日的报道,近期长沙法院判了一个案子。
湖南长沙的张先生是个做生意的,在工作上认识了李女士,之后对她有了好感。
张先生就开始猛追李女士。在2021年1月到3月这段时间,他先借给李女士10万块钱,帮她解决生意上资金周转的难题。
这还不算完,张先生又买了好多贵重东西送给李女士,像名片包、首饰、护肤品啥的,这些礼物加起来值11万多呢。
可李女士压根没被张先生的“真情”打动。在张先生追她的时候,李女士态度很明确,好几次都说要把钱和礼物还给他。
但张先生觉得这是自己的一片“诚意”,死活不同意李女士还,还一直强调不用还。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到了2022年4月,张先生还写了一份《协议》,在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从今天起,他和李女士之间没有任何经济上的矛盾,之前借的钱和送的礼物,都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
张先生以前觉得,自己追李女士这事儿那肯定是稳稳能成,就跟“手拿把掐”一样简单,他满心期待着能收获一段美好的爱情。
可谁能想到,最后这爱情还是泡汤了,啥都没捞着。
在追求的时候,张先生那攻势可猛了,天天围在李女士身边献殷勤。但李女士呢,压根儿就不为所动,对他没啥感觉。
张先生追了一阵子,发现没啥进展,突然就变卦了,不追了不说,还反过来搞事情。
到了2025年4月,张先生不知道咋想的,以民间借贷的名义把李女士给告到法庭上了。他要求李女士把追求她期间花的21万块钱还回来,还得加上这些钱产生的利息。
李女士一听自己被起诉了,整个人都懵了。她说自己从一开始就没答应过张先生的追求,压根儿就没接受过他的感情。
而且,在张先生追求她的那段时间,她好几次都提出要把钱和礼物还回去,可张先生就是死活不要。她实在想不明白,自己都做到这份儿上了,咋还会被起诉呢?
法庭认为张先生已经签了赠与协议,所说财物均为其自愿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赠与财产权利实际转移后,没有特殊情况,赠与人无权撤销赠与。
说白了,对于张生生所赠的这些财物,李女士不用归还。而张先生却不这么认为,当庭选择上诉,二审后依旧是维持原判。
有网友表示,女方一开始说要把钱还上,男方却坚决不收,还专门写了个赠与协议。
到后来追不到女方了,男方又改口要回去了。自己写的协议都忘了,还硬装大方,真行啊。
还有网友认为,通常自愿送出去的东西,都是嘴上说说,哪有谁会真去写个协议啊?没想到女方倒把协议留着,当成证据。
这事情大概率上,是被PUA了。而且花出去的钱,大部分是直接给的现金,或者是买的东西还能换成钱。
这位网友称,姐妹们,你们看清楚了没?分手才能看出来一个人的品行。
男方开始死活不让还,后面又想把钱要回来,还要利息,这哪是谈恋爱,分明就是敲诈勒索,还骗色骗财!
另一些网友的看法是,这种男人真让人瞧不起!女方主动退钱,男方就该收下,多正常。他倒是出个证明说这是赠与,后来却反咬一口,真恶心人!
近几年来,两性婚姻问题备受社会和广大网友关注。在追求爱情过程中,付出精力与财物虽常见,但付出并非一定有回报。
就说这件事,张先生追求李女士时,付出不少钱财。李女士坚持不接受其感情,还多次要归还财物。
可张先生为表“真心”,称财物是赠与,还签订协议。然而,追求未果后,张先生又想回赠财,甚至还要对方付利息。把两人关系弄得十分尴尬,也损害自身形象与信誉。
在日常生活中,对待感情和财物需谨慎。赠与他人财物时,一定要深思熟虑。确定这份付出是源于内心真实意愿,而非一时冲动,且要能承受可能的后果。
冲动之下做出赠与决定,日后反悔往往会引发很多麻烦。
接受赠与的一方,也要认真考虑。不能因财物诱惑而忽视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
如果清楚自己无法承受,或觉得这份赠与会对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就要果断拒绝,保持清醒与坚定。
此外,无论是赠与还是接受,最好留下书面证据。这样能在万一出现问题时,保护双方权益,避免纠纷。
追求爱情本是美好的事情,但大家要保持理性和清醒。明确感情与财物的界限,做到心中有数。
既要享受爱情带来的甜蜜,又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更要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如此,才能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安心,收获美满且和谐的感情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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