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景德镇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10月,20岁的廖某某在与女友发生争执后,驾驶电动车以极高时速(128公里每小时)行驶,导致一对夫妻及其不满周岁的婴儿在过马路时不幸丧命。此案件即将在2025年4月15日开庭审理,肇事者的父亲廖先生的回应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廖某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无辜家庭的灭顶之灾。事发时,受害者一家三口正准备过马路,事发地为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开放性道路。肇事者廖某某与其女友发生争执后,愤怒的他把车速提升至危险的水平。事故发生后,夫妻俩和婴儿当场死亡,死者的父母胡女士与丈夫深陷无尽的悲痛之中。胡女士表示,自从孩子一家死于车祸后,她和丈夫每天只能勉强睡两小时,且已患上了重度抑郁症与创伤性应激障碍。
令人愤慨的是,肇事者的父亲廖先生在与胡女士的电话沟通中,竟然把这场悲剧称作“天灾”,认为这是无法控制的意外,并且对受害者家属的追讨表示不满,称“你们搞我儿子是人祸”。这一言论无疑加重了死者家属的痛苦,也引发了公众对廖先生态度的强烈批评。
根据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廖某某在肇事时并未涉及酒驾或毒驾,车辆速度超标严重,且他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全部责任。官方鉴定显示,事发前2秒钟,车辆时速高达129公里,碰撞时仍有超过10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远远超过正常驾驶速度。事故发生后,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后来更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车祸后廖某某和车辆被警方控制
胡女士坚定表示:“我们余生的目标就是为我儿子一家讨回公道,廖某某应为三条无辜生命付出代价。”她要求法院依法判处廖某某死刑,一命抵三命。事件的开庭日期迫在眉睫,社会各界也在关注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希望能够给逝者家属一个交代。
这起悲剧不仅让我们对个别年轻人驾驶行为的责任心产生质疑,更突显了交通安全教育的严峻性。对于肇事者的父亲的态度,公众普遍认为缺乏基本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令人难以接受。希望案件能够公正审理,给逝者家属一个公道,也警示更多的驾驶员珍视生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