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刮倒树木砸坏邻居房屋,这种算“不可抗力”吗?

风岁月无情 2025-04-16 22:46:36

有院子的家庭在房前屋后栽种树木的情况比较常见,栽种人对树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管护的责任。树木生长遮挡邻居采光或靠近电线电路时,要及时修剪或移栽,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要提前检测树木情况,防止树木给邻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天纵鉴定(SKYLABS)就注意到这样一起由于大风刮倒树木而造成的诉讼争议。

案件情况

刘女士院子里的杨树被大风刮倒后,砸向了邻居王先生的家。王先生称,刘女士家的杨树将自家东墙、北墙及东檐角砸坏,导致房屋不同程度的损坏,于是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房屋修复损失3.5万元。

  对此,刘女士辩称,杨树早在王先生建造房屋前就存在,王先生不考虑树木栽种对相邻围墙和地基的安全风险,仍紧邻杨树建房,应自担后果,此外,王先生在房后排放生活用水,杨树被水浇透容易侧歪,叠加当天大风,应属自然灾害,因此拒绝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房屋北墙后的树为刘女士所有,树木歪倒造成王先生房屋受损,刘女士应承担赔偿责任。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刘女士怠于采取措施防止树木倾倒,存在过错。关于刘女士陈述下水道流水冲刷导致树木倾倒的意见,法院认为,下水道与树木相隔一段距离,难以证明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予采信。

据此,法院根据房屋受损的实际情况,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

以案说法

“自然灾害”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可抗力”。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能否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关键在于判断极端天气是否超出气象预警范围、行为人是否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若极端天气强度未超过气象预警范围、未超出正常预见范围,采取合理措施即可避免损失或防止损失扩大的,则不能以“天灾”为由免责。

0 阅读:4

风岁月无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