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有养殖户老王到我们律所来咨询,前几年鼓励搞养殖,我就建了养殖场,我是养殖大户,县里呢也给我发过奖,但是突然,前一段他们说我的养殖场是违建,给我下发了拆违决定书,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我是在他们的大力支撑下才建立养殖场,要说是违建,那之前鼓励的时候怎么不说是违建呢?
而相关部门对此的解释是,老王的养殖场呢,在建设时候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是不折不扣的违法建筑。
这样的解释显然是站不住的。对于养殖场的用地管理呢,是按照设施农用地对待,无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而老王的养殖场呢,是在有关部门的倡导鼓励下建造的,这样呢,对当地的信赖利益也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因此,对老王的拆违决定是应当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