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冷静期买房,前妻要求分一半!公证员:视为共同财产!

梦初醒讲动漫 2023-03-24 18:21:28

男子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前妻要求分一半!

浙江宁波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在度过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两人正式分道扬镳。

后来前妻偶然得知,男子名下竟然还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一查发现是男子在离婚冷静期内悄悄买下的,怀疑前夫是故意转移婚内财产,所以要求分割房产。

男子对此却表示不满,认为这个房子是用自己的积蓄和借款购买的,和前妻没有关系,对方不应该干涉自己的财产。

于是两人闹到了公证处。公证员表示,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仍属于夫妻关系,还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男子在此期间新买的房子,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前妻有权分一半。

看到这,有网友表示:这确实不冤,只是财产转移被发现了而已。

其实这也提醒了大家,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也不能私自处置财产,必要时可以约定离婚冷静期内取得财产和负担债务的相关问题,并对协议进行公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大家也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有个清楚的认知。

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①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都是新颁布的《民法典》新增的内容,前者意味着婚后任一方利用空闲时间的劳务付出所获得的报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者则既包括了婚后投资的收益,还包含了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投资收益。

而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的剃须刀、牙刷等,女士的化妆品、贴身衣物等;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归属一方的财产。

所以说,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也并不是全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视情况而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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