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晚9点40分,某市看守所的值班室传来急促的电话铃声。“莫某的释放手续办好了,将莫某提出来释放吧”,经过复杂且严谨的程序,被羁押37天的莫某终于又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虽然白天的时候谭伟律师与王赛律师已经在与警方沟通取保候审所需要的材料,但是直到莫某亲自发语音消息告诉律师自己已经被释放后,两位律师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毕竟只有人出来了才是最终的胜利。而此时距离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的截止时间仅剩不到3小时,这场历时37天的辩护,见证了法律专业与人性温度的交织。
一、分秒必争:黄金救援期的专业应对2025年2月19日,莫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家属紧急委托雷石律师事务所。谭伟律师、王赛律师立即前往深圳完成会见,律师团队迅速梳理出案件关键。尽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但办案民警以“同案犯未到案”“事实需进一步查清”为由拒绝。两位律师并未就此止步,而是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积极提出了新思路,随即谭伟律师、王赛律师将辩护重心转向即将到来的审查逮捕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需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这是第二次机会窗口。”王赛律师解释,“我们必须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捕前,构建完整的‘无逮捕必要性’论证体系。”
二、破局关键:5万元退赔背后的策略博弈2025年3月19日,谭伟律师团队提出核心辩护策略:1.即时退赔:尽管涉案金额较大,但根据交易记录测算出莫某实际涉案金额仅5万元。2. 程序规范:坚持通过公安机关转交退款,避免私自联系被害人可能引发的程序瑕疵。3. 证据固化:要求民警出具暂收凭证,并同步向检察机关说明退赔进展。
面对民警“联系甘肃被害人耗时较长”的顾虑,谭伟律师与王赛律师当场出示准备好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关于审查逮捕期限的规定:裁判文书网关于“办案机关代收退赔款”的判例,检察机关近期发布的“少捕慎押”典型案例。最终,公安机关在审查逮捕期限届满前2小时完成退赔款接收及情况说明。
三、法治温度:不批准逮捕决定落地时刻2025年3月24日晚,看守所监室的灯光渐次熄灭。莫某回忆道:“当晚9点多突然听到管教喊我名字,看到释放文书时手都在抖,眼泪汪汪地流。”这个原本已做好被逮捕准备的年轻人,在春寒料峭的夜色中重获自由。
“其实在报捕阶段,我们同步准备了十页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报告》。”谭伟律师与王赛律师事后透露,“包括莫某十年纳税记录、社区出具的品行证明,甚至疫情期间的志愿服务记录。”
四、专业启示:刑事辩护的精准之道1. 时间管理:刑事拘留至报捕的30天以及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7天是“黄金救援期”,需精确拆解每个程序节点。
2. 对抗协作:既要对程序瑕疵提出异议,也要协助办案机关完善证据链。
3. 文书攻防:用可视化图表呈现“犯罪情节—强制措施必要性”的对应关系。
“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对抗,而是通过专业沟通帮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情。”谭伟律师总结道,“这次成功取保,既是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也是对司法改革‘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实践回应。”
铁窗外,料峭春寒中已有嫩芽挣破冻土。当莫某踏着满地月辉走向等候的家人时,两位律师的手机同时亮起——新的委托信息正在涌入。在这座不眠的城市里,法治的温度,正通过法律人永不放弃的信念,融化着每一个命运冰封的角落,在这个追求公平正义的战场,法律人的灯火永远为当事人的权利亮着。
五、深圳政法机关以新时代法治思维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具体办案中彰显司法文明进步深圳公安与检方认真听取律师建议,积极配合,良效沟通,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深圳警察执法严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二者共同努力下使"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转化为可操作的司法标准。每一次审慎的司法决策,都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
六、法律适用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七、谭伟、王赛律师团队介绍1、专业研判:把握黄金救援期每一个程序节点
2、理性沟通:搭建法律共同体的对话桥梁
3、人文关怀:让每一个辩护决定经得起人性检验
谭伟律师微信联系方式:wuyuanwuhui917437
王赛律师微信联系方式:ws111981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