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监督作用,打造群众放心满意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首批监督员。
选聘范围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医药(保险)公司、体检单位以及就医群众、我院退休职工代表中择优聘请。
资格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和关心医疗卫生工作;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的能力;
(三)常年在芝工作或生活居住,年龄在6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监督工作。
(四)热衷于公益健康事业,具有“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或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优先。
主要职责
(一)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及全体工作人员从业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向我院提出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监督有关问题整改;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我院反馈;
(三)根据邀请按时参加或列席我院有关会议、活动,参与有关测评工作;
(四)承担我院委托的其它服务监督任务。
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聘任。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烟台海港医院社会监督员报名申请表》,填写信息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合格后择优聘任。
管理与要求
我院向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每次聘期2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次。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社会监督员资格自动撤销。聘期内社会监督员主要活动地长期不在芝、个人履职不到位或身体不具备履职条件的,我院将适时予以解聘、收回聘书。
社会监督员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不需要坐班。社会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被采纳的,我院给予一定奖励。
请意向人员在2023年3月23日17:00前将报名申请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邮箱hgyydqb@126.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我院承诺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保密,审核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5-6742731转8036、0535-6533296
烟台海港医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