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常交易到巨额赔偿:李红军恳求公平正义

崔彦磊说 2025-04-11 11:05:04

我叫李红军,是一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在白银区人民路经营着悦达通讯店。一直以来,我都秉持着诚信经营的理念,努力维持着小店的运转,期望能给家人安稳的生活,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然而,2021年8月4日发生的一件事,却彻底打破了我生活的平静。那天,张某霞来到我的店内,购买了一台正在促销的学习机。这本是一笔再普通不过的交易,可之后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张某霞在自愿购买学习机后,却突然称产品不如意,随后投诉到工商部门,甚至报了警。在得知情况后,我当即表示,愿意在第二天工商介入了解后,为她办理退款。这本是一个合理且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可张某霞却不依不饶。

   从当日下午3点半开始,一直到晚上10点40左右,她在我的店内撒泼耍赖,进行无理取闹。这期间,我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了严重影响,店里无法正常接待其他顾客,生意被迫中断。更为糟糕的是,因为她的行为,我和家人根本无法去学校接送孩子,也无法正常下班。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正常人所能容忍的限度。

   当晚上十点多我准备关闭卷帘门结束这混乱的一天时,并且再次告知张某霞退机要第二天上班和张某霞一起去工商部门退款,张霞依旧不依不饶,自己走下台阶躺在店门口街道上。我们两口子走的时候让店里学习机负责人陪着她,学习机负责人无奈拨打了报警电话,张某霞却无赖的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可张某霞却蛮不讲理,依旧胡搅蛮缠的向人民路派出所、区GA分局、市GA局进行无休止的报案以及信访,白银区人民JC院因为张某霞不断的上访乱告,也是谨慎对待此案,认真细致侦察,因为当时案发地没有监控,J方这边经过长达六个多月的走访调查以及取证,最终做出了张某霞受伤与李红军夫妇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张某霞是自身没站稳从台阶上摔下致伤的结论。

   可是张某霞依旧没有放弃,最终把我起诉至法院,要求我对其进行赔偿。令人难以接受的是,F院竟然以认定因果关系为由,让我承担张某霞的治疗等费用总额的70%。做出了让我赔偿九万五千多元的判决结果。我对此判决结果感受到深深的无助,于是提起上诉,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结果中院对于我的诉求只字未提,按照一审判决原封不动的照搬,对所有证人证词以及J方提供的调查结果不予认可的情况又提出了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草草结案,判定维持原判。

从所有的调查结果来认定,我与张某霞的受伤并不存在任何关联,即使有关联也仅仅只是没有尽到经营者的提醒义务!要承担责任也只能是承担人道主义的赔偿责任,但是F院判定的高达70%的因果责任不知是何依据?而且在过往案件中,因果关系通常只需承担百分之十至最多百分之三十的责任,从未有过要承担百分之七十责任的先例。我不知道F院在事实如此明朗的情况下为什么要下这么离谱的判决?而且张某霞作为一位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为什么能做出如此蛮横无理的行为?这个裁决对我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这突如其来的巨额赔偿,会让我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甚至让我的家庭陷入困境。我希望大家能够关注到我的遭遇,帮我还一个公道。法律应该是公正的,是维护每一个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而不是成为部分人不合理索取的工具。我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重新审视这个案件,还我一个公正的结果,让我能够继续安心地经营我的小店,回归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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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彦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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