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安排,清明过后,深交所上市委将于2025 年 4 月 10 日审核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大电力)的 IPO 首发。

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系统相关智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在智能电网领域积累的电网监测技术和电气系统设计及集成化能力,形成了电网智能监测和新能源领域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故障录波监测装置、输电线路故障监测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招股书同时显示,山大电力此次IPO拟发行不超过4,072万股的A股股份,募资5亿元。公司选择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
山大电力此番上会,其报告期业绩稳步增长是该公司的一大优势(见下图,来自于招股书上会稿),2022年到2024年,不论是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其指标都是稳步增长。

其中,营业收入各报告期末分别为4.78亿元、5.49亿元、6.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77亿元、1.03亿元、1.27亿元。业绩的稳健无疑给了该公司以底气。
不过,在稳健的业绩背后,同样也存在着不小的隐患。那就是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合并层面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3.34%、69.81%和 69.61%,毛利占比分别为 68.16%、66.18%和 63.83%,占比均超过50%,公司对国家电网存在重大依赖。

当然,公司对国家电网企业存在重大依赖也是正常现象,毕竟国家电网是我国电网建设投资最主要的力量。但这种依赖也存在明显的短板,如果未来电力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等导致电力建设投入金额减少、国家电网采购偏好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不再满足国家电网的质量、技术、服务要求,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这种重大不利影响是很有可能会出现的。虽然山大电力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但该公司却面临着研发投入较低的问题。山大电力的控股股东是山大资本,实际控制人是山东大学,但背靠山东大学的山大电力,研发力量仅为一般。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尽快加以解决,该公司在同行中的竞争优势就会慢慢被削弱,公司产品被国家电网淘汰出局不是没有可能。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山大电力的投入明显不足,研发费用率大约只有同行可比公司平均值的一半左右(见下图)。

从山大电力研发人员的构成来看,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总体来说还是占比太少,最大多数的还是本科生。实际上在目前的大学教育体制下,大学生严重过剩,如果不是985与重点211的本科生,已经很难被称为是人才了。硕士应该是人才的最基本的起点。

除了研发力量的不足之外,该公司在经营中还面临着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和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305.42 万元、21,810.13 万元和 23,793.5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77%、29.83%和 25.88%,其中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重在50%以上,公司的存货(尤其是发出商品)余额较大。
在应收账款方面,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441.54万元、16,054.45万元和 19,098.9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76%、21.96%和20.78%。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
当然,由于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也即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等大型央企、国企,这些对象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和知名度,商业信用良好。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收回应收账款主要是时间问题。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导致回款情况较公司预期发生重大差异,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而撇开公司经营与研发方面的隐忧,就山大电力本次IPO来说,还存在一个巨大的隐患就是,该公司一边大手笔分红,一边又募资补流,而且该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甚至超过了募资补流的金额。

该公司计划募资5亿元,其中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然而,该公司2021年到2023年分别分红3054万元、4886.40万元、3054万元,三年分红金额累计达到10994.40万元,超过了募资补流计划的9000万元,
针对市场对公司现金分红的质疑,山大电力在首轮问询回复中表示,公司作为山东大学的校办企业,企业分红是维护股东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方式。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具有一惯性。同时,公司还引用了相关文件规定,强调所属企业应加大利润分配力度,提高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应该说,山大电力在IPO前进行分红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但分红不能危及到公司的发展,不能影响到公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而该公司一边大手笔分红,一边又要募资补流,这是不是表明公司的现金分红并没有兼顾到公司发展的需要呢?
作为一家IPO公司,在现金充裕的情况下,IPO之前可以进行现金分红,但绝对不允许一边分红一边又向公众投资者募资补流,这其实就相当于用公众投资者的钱来为公司的分红买单,也即是预支公众投资者的资金来给公司原来的老股东分红,这种做法是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损害。因此,基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需要,山大电力9000万元的募资补流计划应予以取消。(本文独家发布,谢绝转载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