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业委会主任加我微信,通过后她问能否通话?
我将语音打过去,明明是通了,她却不吭声。我以为信号不畅,便大声说:您将电话号码发过来。
她突然哭着说:您给我号码,我打过来。
接过电话后方知她刚才一直在泣不成声。
西部省份一大型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收回了一些公共收益,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请了一大牌律师,想将小区包括地下车位在内的业主共有打回来。
她刚收到《判决书》,输了。
“这很正常,您不必伤心成这样吧?”
类似的情况见了不少,我安慰她。
“他曾经拍着胸脯说,这官司肯定能赢,一旦赢了,业主共有部分的价值就会增加2000多万;
“他说前期付他20万,诉讼成功了他再按总价值的20%提成;
“我们业委会研究后决定从公共收益里付了他20万,期间几次延期开庭,他又追加了10万;
“开庭时我看到他并没有递交关键的证据,好象还在配合原告方;
“这结果一出来,我就懵了,感觉他被对方收买了,肯定拿了更多的钱;
“我们绝对被骗了!
“这30万的公共收益打了水漂,我对业主没法交代!”
整个过程她是哭着说的,显然旁边还有人,听得出来是在安抚她。
“除了理解你们业委会的用心,对你们的遭遇深表同情外,我帮不上您什么忙。请记得一条:但凡是保证能打赢官司的律师,肯定是骗子!”
事情过去快一年了,每每想起我都替她难受:好心办了坏事,得挨多少骂,得蒙多少冤!

无独有偶:
1000多户的小区,前期物业的收费率不足60%,自然是一片狼藉。
新晋的业委会吸取教训,将《物业服务合同》订得严丝合缝,并制定了85分为及格的考核标准和办法。
“明媒正娶”了一家新物业后,严格按合同行事。一年后,房管局物业科请第三方进行突击考评,得分过了90分。
还是有一部分业主习惯了不付物业费。
新物业将两名明确表示“就是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起诉了。
另一名同样未付物业费的业主向两位介绍了一名“大律师所”的律师,“这是我亲戚,他至少能为你们打八折。”
两位又找其他未交费的“众筹”:“我们输了你们都给交,我们赢了都少交”;
律师的神操作来了:
“刮风时你们去拍地下的树叶;
“晚上停电时你们去拍路灯;
“把电梯里的年检标签撕了再拍照;
“我再代你们起草,将业委会、街道社区和物业都告了,你们同时去投诉消防、质检和税务……”
历时一年多,到处鸡飞狗跳。
总共打了九场官司,该律师的当事人全部败诉,其中两位被告在“终审”判决后的十天内交清了全部物业费(没打折)。
“众筹”者应交的物业费全部相加不足10万元,但支付给律师的诉讼费近20万元。
“原指望少交点物业费,这下翻了倍!”
“这家伙先说得天花乱坠,现在连人影都见不到,纯骗钱!”

碰到过业委会的代理律师将小区全部的地上车位打给了开发商;
听说过物业的代理律师半夜到社区去偷业主大会的票箱……
在百姓的眼中,律师应该是懂法、守法、利用法为当事人谋取权益的群体。
他们本应是受人尊敬、高知结构的精英群体;
他们本应是依法治国的捍卫者和守护神。
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完全背离了初衷。
全国已有75万名律师,律师界出现了奇葩律师也就不足为奇。
他们开始内卷了。
无论哪个行业,一旦内卷,就会利字当头,不择手段。
世上相当聪明的有三种人:
风险投资;
金融和保险的精算师;
律师。
与前两者只想赚钱不同的是,律师一旦只搞钱,那么他影响的是公平和正义。

不了解律师行当,但结识过很多律师朋友,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很专业、有底线、见多识广,能替当事人负责,能遵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原则。
法制社会需要律师。
生活在依法治国的社会里,我们不经意间可能会需要与律师陪伴。
不知道怎样找到值得托付的律师,但应知道什么样的律师是不能托付的:
喜欢承诺;
不愿倾听;
不作调查;
不阅证据;
懈怠推诿;
节外生枝;
指东打西;
频添费用;
委托合同签订前,若律师有以上任何一个特征,请放弃,骗钱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