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丽水的一位92岁的老奶奶,开心得像个小孩子一个,因她2011年的时候,公司的流动资金遇到困难,无奈欠下巨额债务,她不但拒绝破产,为了还债,她把能变卖都变卖了,在街头摆摊卖自己的羽绒服,历经十年,终于还清了自己的债务。公司欠债2077万,拒绝提交破产申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因此,债务人申请破产必备的前提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前提下,以下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通常所说的“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只要公司申请破产,那么公司欠下的债务就可以不用还了”有人劝陈金英,但是陈金英并没有这样做,反而还说:做人要诚信,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能失信于人,钱是一定会还的。做人,背可以驼,但腰不能弯。就是这段话,让陈金英坚持了10年,还清了公司欠下的所有债务。租下厂房,自产自销

在公司破产后,陈金英租下了一个破旧的小厂房,与自己奋战几十年的老员工继续生产者羽绒服,因地方小,量也不大,导致了羽绒服的销量停滞不前,生产出来的羽绒服只能堆积在仓库。陈金英只能去街边上摆摊,价格太高就降价,低价出售。
他还讲述,自己做的衣服,都是都是保质保量的,售价都是人工、成本跟利润,街边上摆摊售出的大部分都是亏本的,还有卖不出去的,就捐赠给附近的敬老院。
坚持10年还清债务
在这10年里,陈金英一旦遇到挫折也是咬着牙挺过去,有人问她:这么大年纪了还欠着别人这么多钱会不会发愁,她却笑着说,“发愁是没有用的,只有把身体养好了,才有能力把这些钱给还了。

至于为什么当时公司遇到困难为什么不申请破产,陈金英说出,做生意就是要讲信用、守信用,老老实实做事情,欠别人的钱就应该还上。
脚踏实地干实业,不欠他人一分钱!为“诚信奶奶”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