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三死车祸案开庭:被告当庭致歉,家属痛斥拒谅解

凡心点点 2025-04-20 22:38:18

2025年4月15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恶性交通肇事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1岁被告人廖某在法庭证据展示环节突然向旁听席鞠躬致歉,这一举动使得庭审现场出现短暂混乱,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要求法庭维持司法公正。

经司法机关调查,2024年10月2日晚19时许,廖某驾驶非法改装的本田轿车行驶至珠山区沿江东路时,在限速40公里/小时的城区道路将车速提升至128公里/小时。此时正值附近居民晚饭后散步时段,胡某夫妇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通过人行横道时遭遇剧烈撞击。事故造成陈某(母亲)当场死亡,婴儿因巨大冲击导致颅颈分离,胡某(父亲)经12小时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离世。

根据交警部门提取的行车记录仪数据显示,廖某在碰撞发生前37秒已开始持续加速,碰撞前0.37秒油门开度达到100%,发动机转速突破6000转/分钟。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专家在庭审中指出,该数据表明驾驶员存在明显的主动加速行为,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完好无损的检测结果,彻底排除了机械故障或误操作的可能性。检察机关同时出示了廖某案发前18分钟与女友的通话记录,证实其当时处于情绪失控状态。

案件后续发展引发更大争议。受害者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事故发生后廖某未履行法定救助义务,反而在事故现场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更令人震惊的是,廖某父亲在案发后半年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威胁受害者亲属,其中2024年12月5日的通话录音中明确提及"200万足够买三条命"等不当言论,这些证据经当庭质证确认属实。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三维事故重建系统直观展示了碰撞瞬间的惨烈场景。面对铁证,廖某辩护律师提出的"视线盲区""驾驶经验不足"等辩护意见被法庭当庭驳回。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显示,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在案发时完整无破损,直接否定了"视线受阻"的可能性。旁听席上的交通运输专家向记者表示,以128公里时速在城区道路行驶,相当于每秒钟移动35.5米,这种速度下驾驶员根本不可能对突发情况作出有效反应。

案件审理期间,多个关键细节持续引发舆论热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车辆改装报告指出,肇事车私自加装的大功率涡轮增压装置使发动机输出功率提升47%,且未向交管部门备案。交警部门监控记录显示,廖某在案发前两小时内曾三次在同一路段进行急加速测试,最高时速达到141公里。这些证据链完整呈现了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形成过程。

在民事赔偿部分,虽然被告方当庭表示愿意进行经济补偿,但受害者家属明确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经济和解。胡某母亲在最后陈述环节出示孙子生前使用的安抚奶嘴,泣诉家族血脉因此中断的痛苦。旁听席上的法律学者指出,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加害方事后态度与行为的叠加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量刑考量依据。

该案在网络平台引发超过3亿次话题讨论,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开设的普法专栏对此案进行专题解读,强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普通交通肇事罪的本质区别。刑事法学专家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本案判决将成为界定"危险驾驶行为主观恶性"的重要判例,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指导意义。

随着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这起持续引发社会关切的案件进入最后司法程序。多位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指出,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非法改装车辆监管、青少年危险驾驶教育等问题值得社会各界深思。正如庭审结束后受害人家属接受采访时所说:"我们期待的不是简单的惩罚,而是让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重演。"这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正在推动全社会对道路安全问题展开更深层次的审视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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