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到734万!业委会硬刚物业三年逆袭,竟因一句话翻盘?

张海涛看房产 2025-03-28 08:36:47

法院三连拒!业委会死磕 3 年竟逆袭夺回 734 万?江西某小区上演现实版《狂飙》,物业耍赖三件套 “拖字诀、甩锅术、格式合同” 全被一招破解!看完直呼:原来民法典这张牌要这么打!

三年持久战,步步惊心

故事要从三年前说起,某小区业委会发现,小区的公共收益账目混乱,物业不仅对地面车位收费情况遮遮掩掩,对电梯广告、公共场地租赁等收入更是含糊其辞。业委会多次索要账目明细,均被物业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业委会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一场长达三年的 “战争” 就此拉开帷幕。

第一回合:业委会起诉→法院:“你没资格!”(驳回!)

业委会满怀信心地向当地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物业返还自 2018 年起的公共收益,并对账目进行公示。然而,物业却在法庭上抛出重磅炸弹,质疑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声称业委会成立程序存在瑕疵,无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业委会部分成立流程确有不规范之处,最终驳回了业委会的起诉。这一结果如同一记闷雷,打得业委会措手不及,但他们并未就此放弃。

第二回合:业委会上诉→法院:“超时了!”(248 万打发!)

业委会迅速梳理问题,补齐资料,证明自身合法合规后,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这一次,他们在诉讼时效上栽了跟头。物业辩称,2018 - 2019 年的公共收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法院部分采纳了物业观点,仅判决物业返还 2019 年之后有明确证据且在诉讼时效内的公共收益,共计 248 万。业委会虽有斩获,但距离他们预期的目标仍相差甚远,维权之路依旧荆棘密布。

第三回合:业委会再战→省高院拍板:“地面车位全归业主!”(734 万到账!)

不服输的业委会继续申诉至省高院。这一次,他们做足了功课,准备了详尽的证据。从专业审计报告,清晰呈现小区公共收益的流向;到《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 2019 年双方合同解除时间,巧妙利用诉讼时效从解约日重新计算的规则;再到关键的《宗地图》,精准证明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面积,让开发商之前所谓的 “格式合同约定车位归己” 沦为空谈。省高院经审理,最终一锤定音:地面车位收益全归业主,物业需返还历年侵占的全部公共收益,共计 734 万。至此,这场长达三年的维权之战,业委会终于大获全胜。

网友辣评:“物业做梦都没想到,业委会比他们还能‘续杯’!” 这场持久战,不仅是勇气的较量,更是智慧与法律知识的博弈。

法律硬核科普诉讼时效不是 “过期罐头”!

物业:2018 年的收益早馊了!法官:停!2019 年解约才 “开罐”,诉讼时效从这天重算!

在法律上,诉讼时效并非一成不变。一般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物业服务纠纷中,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持续履行,每一期物业费或公共收益的诉讼时效需单独计算。就像本案,2019 年业委会与物业解除合同,这一行为如同给维权按下 “复位键”,诉讼时效从解约日起重新计算,所以 2018 年的公共收益主张并未过期。

地面车位 = 业主的 “露天金矿”!

开发商:合同写了归我!法官:地面属于全体业主 “皮肤”,你凭啥收 “皮肤税”?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地面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地面车位本质上是利用业主共有的土地设置,即便开发商在格式合同中单方面约定车位归其所有,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本案中,业委会凭借《宗地图》明确车位所在土地属于业主共有面积,成功捍卫了业主对地面车位收益的所有权。

某些物业把《民法典》当摆设,业委会却把它练成了 “屠龙刀”!三年诉讼不是 “马拉松”,而是业主版的 “权利觉醒之路”!这场胜利,不仅是 734 万资金的回归,更是法治精神在小区治理中的彰显。

胜利密码解析

死磕到底的 “滚刀肉精神”

从区院→中院→省高院,业委会用 8 场官司把 “不可能” 磨成 “可能”!在面对法院的驳回、部分支持等不利局面时,业委会没有退缩,而是一次次重新梳理案件,寻找新的突破口,不断上诉、申诉,凭借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一路从基层法院打到省高院,最终实现逆袭。

证据链 “锁死” 物业命门

审计报告 + 解除合同书 + 宗地图 = 让开发商哑火的 “证据三叉戟”!专业的审计报告直观展现公共收益被侵占的事实;解除合同书巧妙解决诉讼时效难题;宗地图从根本上确定地面车位权属。这一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闭环,让物业和开发商无从辩驳。

全小区 “氪金玩家” 模式

“746 户业主三年不弃坑,集体成就‘维权王者’!” 维权之路艰难漫长,746 户业主始终团结一致,共同出资聘请律师、审计团队,积极配合业委会收集证据、参与诉讼。正是这种全体业主的齐心协力,才汇聚成强大力量,支撑业委会打赢这场持久战。

这场胜利不仅砸碎了 “业委会维权必败” 的魔咒,更揭开基层治理的潜规则:不是业主斗不过物业,而是太多人跪在了 “立案大厅” 门口!当业主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紧密团结,深挖法律条文,再强大的物业 “堡垒” 也能被攻克。希望更多小区能从中汲取经验,让每一位业主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守护家园的坚固盾牌 。

2021年初,南昌市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首届业委会,起诉保利物业和开发商铭雅公司,要求返还小区公共收益约一千万元。但一审法院却以业委会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

裁定再审后,一审法院经过复杂的审计,判决物业返还业委会248万余元。

业委会上诉后南昌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2022)赣01民终3031号。

业委会向省高院提起再审,最终江西高院作出(2024)赣民再12号判决,判定保利物业返还业委会7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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