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连环杀人碎尸案,案犯马艳红的行径震惊世人。
马艳红时年28岁,1993年离婚后从桦川县来到佳木斯市租房独居,期间使用“王兰”“任秀娥”等化名。其受害者包括房东徐学礼一家三口以及政法单位干警董大庆。
1994年8月26日,租住在徐学礼家的马艳红,得知徐家将去省城访亲且徐学礼携有现金。她以送行为由,在啤酒中放入“利眠宁”粉末,药昏徐家三口,抢走现金后,用菜刀残忍杀害三人并肢解,抛尸于稻田、水沟及桥下等地。1995年6月2日,马艳红通过婚姻介绍所与董大庆相识并住进其寓所。得知董有两万元存折后,她故技重施,下药迷昏董大庆。因董的同事突然来访打断杀人计划,同事走后,她完成了对董大庆的杀害与肢解,邻居未察觉异样。
1994年9月,群众发现被肢解的徐家三口尸体部分,案件调查遇阻。1995年6月董大庆遇害尸体被发现后,警方经分析尸体特征、发布虚假广告等手段锁定嫌疑人任秀娥(马艳红),并在银行将前来取款的她抓获。预审时马艳红供认罪行,但公开审理时当庭翻供。其律师以她难以单独作案、投药剂量存疑等为由提出疑点,马艳红还虚构“帮凶”王某。1998年岁尾,经大量调查取证,法院证实马艳红谎言,判处其死刑。行刑前夜,马艳红表示想见见自己的两个孩子。此案因凶手为女性且手段残忍,受害者特殊,社会影响恶劣,但因官方低调处理,后又被其他大案掩盖,逐渐鲜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