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法】假警察骗钱,是招摇撞骗还是诈骗?

天眼新闻 2025-04-24 00:11:18

以警察身份获取出租车师傅信任,让以开出租车为生的陈师傅信以为真,一步步落入圈套,假警察把陈师傅的车当成办案专车,拖欠车费47100元,最终,假警察因未给陈师傅孩子办成好学校就读并索要“打点费”56399元而现形。假警察的行为究竟是招摇撞骗还是诈骗?

拖欠的费47100元

2024年6月,在平坝以跑出租为生的陈师傅接到一个大单,一位姓李的乘客要搭乘出租车从安顺某医院到贵阳某医院。想到跑这趟长途能赚不少钱,陈师傅高兴不已。

警方抓获假警察

途中,陈师傅和李某唠起家常,身着警服的李某自称是某市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此次出差是为了办案。一路上,两人相聊甚欢,还互加了微信,后来,李某再次乘坐陈师傅的车返回安顺,并支付480元打车费。分别时,陈师傅表示希望李某以后需要用车时多照顾自己生意。

此后的三个月间,李某经常搭乘陈师傅的车到省内各大医院“办案”,均未支付费用。李某告诉陈师傅,自己是外出执行公务,费用需到单位报销后再支付给陈师傅。李某共乘坐出租车27次,拖欠车费47100元,出于对李某“警察”身份的信任,陈师傅没有及时索要。

索要“打点费”56399元

在乘坐陈师傅出租车办案过程中,李某听说陈师傅为儿子上学的事情发愁,向陈师傅表示自己和某学校领导很熟识,可以帮忙牵线搭桥,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但是疏通关系需要费用。

网上销售的假警服

随后,李某多次向陈师傅索要“打点费”共计56399元。直到学校开学,陈师傅多次向李某询问入学情况无果后,陈师傅察觉被骗,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某被抓获后,在真警察面前现形:因感觉警服帅气且“方便办事”,就虚构警察身份在网上购买了一身假制服,频繁打车去各大医院并不是办案,而是给自己看病,向陈师傅索要的“打点费”也都被其据为己有,并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招摇撞骗还是诈骗?

警方认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对陈某实施诈骗的行为涉嫌招摇撞骗罪。去年12月,该案被移送到平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无实际还款能力,编造谎言以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身着警服伪造身份,使陈师傅产生错误认识,骗取了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钱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李某以冒充人民警察为手段,侵害的不仅是公私财产权利,也侵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检察官分析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李某诈骗金额10万余元,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按照诈骗罪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招摇撞骗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且没有罚金刑,该案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李某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1月20日,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向平坝区法院提起公诉。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平坝区检察院提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的量刑建议。

平坝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日前,判决已生效,假警察李某终因穿警服“方便”而入狱。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杨羽

二审 杨韬

三审 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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