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应通过综合措施,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能够有效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强降雨,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
1、突出全域谋划
海绵城市建设要在全面掌握城市水系演变基础上,着眼于流域区域,全域分析城市生态本底,立足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为水留空间、留出路,实现城市水的自然循环。要理清城市竖向关系,不盲目改变自然水系脉络,避免开山造地、填埋河汊、占用河湖水系空间等行为。
2、坚持因地制宜
海绵城市建设应聚焦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因雨水导致的问题,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统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避免无限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将传统绿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作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将海绵城市建设机械理解为建设透水、下渗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气候地质条件、场地条件、规划目标和指标、经济技术合理性、公众合理诉求等因素,灵活选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
3、坚持系统施策
海绵城市建设应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避免将海绵城市建设简单作为工程项目推进。既要扭转过度依赖工程措施的治理方式,也要改变只强调生态措施和源头治理的思路,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4、坚持有序实施
海绵城市建设应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有序实施。应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急缓有序、突出重点,优先解决积水内涝等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影响大的问题,优先将建设项目安排在短板突出的老旧城区,向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倾斜。
5、加强多专业协同
海绵城市建设应加强排水、园林绿化、建筑、道路等多专业融合设计、全过程协同水平,优先考虑利用自然力量排水,确保经济、适用,实现景观效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避免仅从单一专业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能在建筑、道路、园林等设计方案确定后,再由排水工程专业“打补丁”。
6、注重多目标融合
城市绿地、建筑、道路等设计方案应在满足自身功能前提下,统筹考虑雨水控制要求。绿地应在消纳自身径流同时,统筹考虑周边雨水消纳,合理确定消纳方式和措施,避免简单采取下沉方式。建筑与小区应采取雨水控制、利用等措施,确保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量发生的情况下,建筑底层不发生进水,有效控制建筑与小区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道路应消纳排除道路范围内的雨水,不出现积水点。缺水地区应更多考虑雨水收集和利用,蓄水模块、蓄水池规模应与雨水利用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