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退休新规实施,弹性退休等于随便退休吗?这几个点需要注意

照理看趣事 2025-04-19 12:57:14

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政策正式颁发,在延迟退休暂行办法中,对退休年龄以及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都重新作出了规定,以后退休可以不按照固定的年龄要求办理了,同时在新办法中,对于如何选择和办理退休也做了详细说明,其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延迟退休暂行办法本着小步调渐进式的方式进行。

新的退休办法中明确了要渐进式执行,这对即将要退休的人员来说是个非常好的小消息了,因为这代表着,不管是退休年龄,还是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都不会一刀切变化的,虽然退休年龄要从之前的60周岁、55周岁和50周岁变为63周岁、58周岁和55周岁退休,缴费年限也要从15年变为20年,但退休年龄是按照每2-4个月才延长1个月,而最低缴费年限则是从2030年才开始逐年递增。

延迟退休暂行办法坚持本着弹性选择、自愿选择两大重要原则执行。

刚才提到说延迟退休暂行办法是渐进式执行的,再结合弹性、自愿两大原则,意味着退休时我们有更多可选择的空间了,举个例子,比如1969年1月出生的男职工,正常是2029年退休,但是按照新的退休计算方式,是2030年2月退休,那么基于弹性选择,他就可以选择在2029年申请提前退休,或者在2030年2月按照正常要求退休,再或者可以选择2031年延迟1年退休。

那么从以上信息来看,弹性选择是否代表着我们可以随意选择了呢?

这是不可行的,因为弹性并不等于随便选择,我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同时弹性选择或自愿选择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弹性选择时,申请提前退休或者延后退休,申请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需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也就是说男职工最早可以60周岁退休,最迟可以66周岁退休,且只能选择一次,比如说职工选择延后3年退休,但是临时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退休,这是可以的,但申请退休退休后就不可以再改变了;还有关于自愿选择原则,申请提前退休和延后退休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申请提前退休时,如果是在职员工,提前三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即可,但延后退休,则是需要先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再提交书面申请,并且单位不得强制干涉员工选择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后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是需要确认好退休年龄。这里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女性工作人员,如果是在职女职工,需要确认好自己是属于女干部还是女职工,以丹东办理退休的流程为例,在办理退休时女性工作人员需要提供近5年的劳动合同,办事人员会根据合同上的岗位信息来区分是否具备干部性质,比如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都会划分为女干部的。还有就是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不同地区要求不同,丹东地区符合要求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可以按照50周岁退休的。

二是需要规划好最低缴费年限。在2029年12月31日前,还是按照15年最低缴费年限办理的,但这里是指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很多人会忽略了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如果是职工参保的话,不仅需要办理养老保险退休,还需要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现在多数城市要求医疗保险需要达到25年、30年,对于两者最低缴费都相差较多的,就需要考虑一下是否要转换参保类型了,因为在办理退休是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这还没有出台明确细则,按照之前的规定,只有在2011年之前参保的人员,在退休时才能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缴费目前是一直都可以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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