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读书笔记16:秦国没有豆腐渣工程?

小草读书 2025-04-14 15:20:59

虽然主导秦国的法家倾向于无神论,认为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靠法度。

但在秦国民间,从关中陇上的黄土高原,到云梦泽畔的江汉之滨,迷信之风依然十分浓烈。

尤其是南郡,曾经是楚国故地,更是巫鬼盛行。虽然南郡太守在公文里将此斥责为“淫僻恶俗”。

但实际上,就连秦国官府,也在祭祀大量神明,比如官方祭祀的巫咸、大沉厥湫、亚驼三位神巫。安陆县也有被官府承认的“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等楚地神明,城里城外,庙宇祭坛随处可见。

就连小小的曲阳湖,也有一位“曲阳君”,虽然秦国不允许以少男少女为祭品投湖,但每逢建城、修路,时不时还是会杀一二死刑犯祭祀……

黑夫他们修理好城墙之后,就有巫祝、县司空将一名盗贼带刚修好的城墙拐角处,要以此人做祭品,埋入墙内,祈求本地湖神山鬼,保佑城墙坚固,百年不倒!

万喜良被埋入长城一事,虽是讹传,却也有类似的事发生过。

秦国有专门的《司空律》针对土木工程之事,简直是细致入微,连筑墻的模板、横木等建筑材料的损耗,更卒、刑徒每一顿饭食的规格、数量都有明文规定。

在秦国,想像后世的某些包工头一样从中动手脚,赚取利益?做梦去吧!

更令县司空害怕的是,另一篇《徭律》里还要求说,如果开工前他对工程所需劳动力估算有误,造成施工时间超期两天以上,他就会因为“不察”,而受到处罚。

而且秦国的土木工程有一个“保修期”,工头和修城的劳动力要对自己修建的这一段负责。若是一年之内出了质量问题,导致城墙开裂倒塌,负责修筑的更卒就要被抓回来重新修缮,保修期还不算你服徭役的时间!

不过仔细想想,这项”问责保修“制度要是能流传到后世的话,什么彩虹桥坍塌,高楼完工一个月就开裂等混账事也不至于那么泛滥。至少在秦国,所有人都可以拍着胸脯保证:“我大秦,没有豆腐渣工程!”——虽然这时代豆腐都还没被发明出来。

因为夯土夯得太结实,秦直道残存路段两千年后都很难长出草来。

都江堰、灵渠等秦代完成的工程,到了现代,都基本保持原貌,甚至还在使用。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问题是,生产力如此落后的情况下,为了达到这种标准,又要流多少更卒刑徒的血汗?

至此,这段城墙才算真正完工。黑夫他们的服役也终于结束了。

黑夫他们都被县司空喊去签一块木板文书,上面盖了官寺的印章,证明这次服役期满,这叫做“致”。

县司空说,这份文书会被一分为二,一份提前送到户籍所在地,另一份让更卒们自己拿着,千万别丢了。

你自己声称服役归来?那可算不得数,必须有官府开具的证明。

若是应募的更卒回到家乡,结果被查出是私自逃回来的,就会被罚去边疆服苦役四个月……所以啊,别想着偷奸耍滑,还是老实点,服役是每个秦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PS:未卒堵坏,司空将红(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为(徭)。——《徭律》

以人镶入城墙为祭品,并非胡编乱造,里耶古城古城南城墙拐角处,的确掘出了一名受过刑罚的男性刑徒尸骨,被当做祭品安置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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