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通知,邀请公众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主导地位进行301调查后拟采取的措施发表意见。

根据USTR公布的提案,美国拟对中国海事、物流、造船领域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
对中国船舶运营商征收服务费:中国船舶运营商每艘船进入美国港口,征收最高100万美元港口费用,或每净吨1000美元。
对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收费:中国建造船舶进入美国港口时,按中国船舶占船队比例征收服务费,最高150万美元。
对可能订购中国船舶的运营商收费:根据未来24个月内在中国船厂订购船舶的比例额外加征服务费,最高100万美元。
美国建造船舶运输服务费用减免:运营商使用美国建造船舶运输,服务费用可按日历年退还,每艘美国建造船舶每次进入美国港口,最高退还100万美元。
USTR还提出了运输限制措施,分阶段要求美国货物由美国船舶运输。从计划生效日起,至少1%的出口货物须由美国船旗运营商运输,后续逐步增加比例。
其他措施还包括减少对中国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LOGINK)等类似平台的依赖,建议相关部门调查中国航运公司的反竞争行为等。

USTR去年根据美国五大工会请愿启动了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贸易调查(301调查),并在上个月公布的调查结果中认定,“中国在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的主导地位不合理,并对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因此将根据301条款“采取行动”。
数日前,美国五大工会联合发表公开信,施压特朗普政府继续推进前拜登政府时期启动的对中国造船、海事和物流领域的制裁议程。随后,USTR于2月21日发布了提案。USTR将于2025年3月24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公众可于2025年3月24日之前向该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实施流程包括:启动调查、调查与磋商、听证与决策、实施措施四个阶段。最终实施措施由美国总统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