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29日下午4点,庄文辉带着妻子李丽华从娘家赶回位于台北中山区合江街的家中。
然而当夫妻俩到达家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大门紧闭,门上贴着一张字条,字条是姐夫陈云辉留的。
字条的内容大致指庄文辉的父母到台南了,要姐夫陈云辉守家,不过陈云辉有事外出,要晚上10点以后才能回来,嘱咐庄文辉夫妇先去其他地方消遣,10点以后再回来。
当时看到这封字条的时候,庄文辉感到非常困惑,因为当天下午1点多的时候,他曾经给父亲庄书读打过电话,当时父亲还口口声声表示要给他接风洗尘。
不过既然姐夫留了字条,庄文辉便也没多想,夫妻俩只好又原路返回娘家等待,到了晚上10点30分左右,庄文辉夫妇按照约定再次赶回合江街的家中。

庄文辉夫妇再次出现在家门前,大门开了,不过家中的灯光昏暗,当庄文辉踏进家门时,身穿白衣白裤的姐夫陈云辉正一个人坐在黑暗的客厅中。
庄文辉一眼就看到姐夫脸上醒目的一抹醒目的红色,墙壁上也有类似的红条痕迹。
“那是我打蚊子弄的。”姐夫陈云辉面无表情地解释道。
但极其浓烈的血腥味已经抢先一步蹿进庄文辉夫妇的鼻孔中,夫妻俩隐约察觉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他们的心脏怦怦乱跳,但都非常有默契地保持着表面的镇定,避免刺激到面前这位人高马大、曾在阿根廷屠宰场打过工的男人。
庄文辉一直想抽身外出,但姐夫陈云辉似乎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他拉着庄文辉的手,一股脑将岳父岳母如何偏心,如何对他不好的苦水朝庄文辉倾吐出来。
李丽华则像往常一样来到浴室洗衣服,但刚进入浴室,一眼就发现浴室瓷砖上的血迹,而主卧室也被人反锁,李丽华本能的想要尖叫一声,但理智战胜了她。

凌晨4点,姐夫陈云辉还在拉着庄文辉拉呱,丝毫没有半点准备睡觉的意思,这时,李丽华刚扫完地,庄文辉朝她使了一个眼色,随后假装让她出门把垃圾给倒了。
李丽华心领神会,准备一出门就跑去报警,但没想到刚一出门,外面就来了一辆巡逻车,李丽华赶忙冲过去将警车拦下,并请警察进入家门。
当警察进门时,姐夫陈云辉依旧非常气定神闲地坐在沙发上。
这时,李丽华偷偷从气窗爬进反锁的主卧,并从里面将主卧的门打开,庄文辉随即冲入主卧,一进去就看到地板上散落着三个大的旅行袋,里面还不断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腐臭味。

庄文辉打开其中一个袋子,在里面发现类似人类肋骨的尸块,于是他朝警察大喊:“杀人啦!” 妻子李丽华则哭倒在地,警察闻声而冲了进来,陈云辉见状箭一般地夺门而去,消失在黑夜中。
很快,法医就赶到了现场,经过调查后,警方发现庄书读、庄蔡毴老夫妇已经被肢解分割成32块,但法医怎么也找不到庄蔡毴的心脏和肝脏,最后经过警员们地毯式的搜索,才在厨房的一个电饭煲里找到。

经警方调查,凶手被锁定为庄书读、庄蔡毴的女婿陈云辉,陈云辉在当天下午4点前用铁锤将庄氏老夫妇杀害后,为了拖延时间,在大门留下字条故布疑阵,实则在家中清理现场以及分尸。

之后陈云辉又在10点多在客厅迎接庄文辉夫妇,打算将他们也灭口,不过最终没有得逞。
既然陈云辉是庄书读老夫妇的女婿,那他为何要杀害自己的岳父岳母呢?要想解释这一番疑云,这一切还得从最初开始说起。
遇害的庄书读夫妇来自云林斗六,他们年轻时曾到台北打拼,夫妻俩经营理发厅多年,后用存了多年的积蓄在合江街买了一块地基。
后来合江街房地产开发,地产商对他们的地皮进行高价收购,夫妻俩因此发家致富,在晚年时过着相当富裕的生活。
而凶手陈云辉的境遇就没那么好了,他原本在一所医科大学就读,但没有毕业,也没有拿到医师资格。
后来陈云辉娶了庄书读的女儿庄月清为妻,庄氏老夫妇非常疼爱女儿,当年女儿结婚的时候,父母大手一挥直接送了一套位于台北市的公寓给女儿当嫁妆。
但陈云辉却不是个省油的灯,他贪婪成性,得了房子还不满足,依旧时时垂涎岳父岳母的家产。

为了从岳父母手里挖出点钱来,陈云辉经常透过妻子向岳父岳母索要钱财,最开始说要开餐厅,后来又说到阿根廷投资汽车钣金,但陈云辉根本就没有经商头脑,所有的创业没有一件是成功的,还不断往里面搭进不少钱。

由于陈云辉每次借钱都像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岳父母对他的态度开始逐渐改变,后来就连老婆庄月清也开始对他有意见。
岳母平时说话嘴巴就刻薄,时常当着陈云辉面前数落他,说他吃软饭,是个窝N废,干啥啥不行,还要靠女人养。
陈云辉觉得自己在岳父母家也没有地位,索性整日留恋在舞厅,还在外面认识了一位姓吴的舞女,两人在外头打得火热。
由于不事经营,且陈云辉花钱又大手大脚,很快他身上的钱就又用完了,正所谓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为了抢夺岳父母的家产,陈云辉开始动了杀心。

1986年,陈云辉谎称自己在当地的投资已经回本,并成功说服岳父母变卖家产移民阿根廷,当时岳父母变卖掉家产后总共筹集到了1600万台币。
大家不要觉得这笔钱不多,事实上,按照当时的汇率,这笔钱可以在香港的太古城购买8套500多呎(46平方米)的房子,并计划1986年8月31就要动身前往阿根廷。
1986年8月29日,陈云辉趁着家里只有岳父母在家,便用铁锤将他们杀害,随即进行分尸。

陈云辉在逃亡6天后,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决定投案自首。

在被审讯期间,为了卸责,陈云辉又杜撰出其他莫须有的主犯从犯,不过由于证据确凿,最终陈云辉的一审、二审都被判死刑。
不过在二审期间,由于法官采纳陈云辉杜撰的所谓“共犯”的供词,导致又出现了上诉,案件又一拖再拖。
1987年10月21日凌晨,陈云辉利用保外就医的机会,联合另外两名犯人趁着管理员打瞌睡期间各自逃亡。

陈云辉当时准备逃到情妇位于金山南路的住处,但当时他的情妇已经搬家,在那里等待他的不是什么温柔乡而是在那里埋伏许久的看守所警员。

1988年3月11日凌晨5时30分,陈云辉被押赴刑场枪决伏法,结束其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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