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侵占自己车位的车扔到哪里去

采薇客 2022-11-21 15:35:04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22年11月20日通报称,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报警人陈某根(男,35岁,福州人)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男,47岁,福州人)地库车位。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雇请龚某强(男,38岁,四川人)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

目前,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车位主人在和强占车位的车主在协调不顺时,酿成了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此案一出激起层层浪花,久久难以平静!

有小区的地方就有车位,数年来停车与车位,纷纷拢拢、纠缠不断,乌龙奇葩各有出手,毁车、锁车、涂鸦、卸轮,可谓是手段杂异此起彼伏,终于翻新至今日动用叉车挑入河中的惊天一为!成为车位纠分入刑第一案。

可以肯定的讲,把侵占自己车位的车动用机械铲入河中,实属过激行为,按法律条文来讲,损害个人财物造成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事立案。此番出手造成的财物损失远远是超过5000元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成立。如此代价天量了,太大了!法律无情,但同情遍野,整个事件的起因与结果,痛心惋惜愤愤之声皆来自同情!然国之铁律怎能违之。

首先车位乃私人合法购置,也是私有财产,占用车位者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恶意侵占私有合法财产,也属于违法行为,同样属于犯罪,犯罪的标准以业主购买车位的价格为准绳,如果说你买的是使用权,那我们买的房子也是买的使用年限,使用权,民法典里有明确条文:未经房屋主人同意、恶意入室侵占是违法行为。这就是恶意侵占私人财物违法是一个道理。

福州仓山区车位纠分案是全国范围内众多车位案中最为典型的一个特案,应该合情合理的公正判立,做为一个标准的标杆案例以示后效。如果车位主人胜了,就会助长以后谁占了我的车位,借着一点小事就故意损坏别人财物为正当防卫。又假如侵占别人车位就是侵占别人私有合法购产,而没有一点处罚,也会造成想停谁的车位就停谁的车位、而不担心这是侵占别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公共秩序混乱无章!一个车位纠分发展到刑事案件真是太不应该。车位主人把满身的正当权义搞成一个大大的负数。占人车位的人没想到会到河里去捞起自己的爱车,这里面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道道曲折,同在一小区,共同一大家,花开花落个有时节,小区物业的角色是什么,案件的初始会不会在物业这一关口灭火,这是需要深思的问题。同时通过个案来正确引导民众合法合理维权,把此类案件程序化公式化。当车位被侵占后,物业的职责和权限,110的报警范畴与处罚力度,都有哪些方法可行可用,要使民众共知共明。彻底消除锁车、涂鸦、毁坏、封堵等冲动行为,使社会安宁祥和平安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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