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已经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民办性质高校,截止去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名单,全国当前共有814所,其中423所民办本科院校,包括民办普通本科246所,民办职业本科23所,尚未完成转设的独立学院154所;另有民办高职高专391所。

但这个数据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今年到目前为止,教育部已经批复同意新设了福建福耀科技大学、湖北三峡航空学院、长沙科技学院、郑州健康学院等4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除此之外,各省已经批复或公示了19所民办高职院校,其中包括赣州起元职业学院、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等15所民办非营利高职和株洲科技职业学院、衡阳理工职业学院、郴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齐齐哈尔立德健康职业学院等4所民办营利高职。
由此,全国民办营利性质高校数量达到了26所,分别包括4所民办营利性本科和22所民办营利性高职。
这26所高校分别位于14个省份,其中上海作为我国最开放的城市,共有6所,是民办营利性高校最多的省份;黑龙江作为一个高等教育基础相当不错的省份,也诞生了4所民办营利性高校,其中两所民办营利性本科均为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本科后变更为民办营利性。安徽和湖南作为人口大省,也后来居上,各诞生了3所民办营利性高职,且均位于非省会城市。

民办营利性高校作为民办高校的一种重要类型,与民办非营利性高校存在显著的区别。首先,从产权制度来看,营利性高校严格按照企业模式进行配置;其次,投资者依据法律规定,能够合理地分配学校经营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投资回报;再次,在招生政策的制定、教学内容的规划以及日常管理的执行等方面,营利性高校也享有相对较大的自主权,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和社会变化。可以看到,民办营利性高校事实上就是以提供教育服务为目的的经营性企业,因此,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的名称必须在其中明确标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很多人只要听到学校营利就认为这是大逆不道的,事实上,只要合法经营,能够为社会提供物有所值的教育服务,就应当获得社会人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也需要教育领域呈现多样性发展,为社会提供多元化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