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出版物资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按照以下条件和流程进行:
一、办理条件
1. 主体资格
• 申请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资格。
• 企业需具有法人资格,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批发或零售业务。
2.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一般要求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批发类),零售类无明确要求,但需满足经营需求。
3. 经营场所
• 批发类:经营场所面积需不少于5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 零售类: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根据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 人员资质
• 批发类:至少配备三名具有出版物发行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员,并提供相关学历、职称证书。
• 零售类:经营者需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5. 管理制度
•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储存保管、销售管理等环节,并具备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6. 无违法记录
• 近三年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出版物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书(零售类经营者需提供初级以上资格证明)。
• 公司章程(企业需提供)。
• 其他材料(如网络经营需提供网站备案信息)。
2. 线上申请
• 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按系统提示注册账号并登录,进入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
• 上传材料时需注意格式要求,一般为PDF或JPG格式,保证图片清晰、文件完整可读取。
3. 材料提交
• 将电子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4. 审核
•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约5-10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的需补正。
• 部分地区会实地核查经营场所、仓储条件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 审批决定
• 审核通过后,将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未通过将书面告知原因。
6. 领取证书
• 审核通过后,可前往所在区的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选择邮寄方式。